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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昱江 (第1/9页)
自从夺取刀刃的计划失败,反抗军被郡府大举歼灭,只馀下路离和李昱江出逃鈸城,这已经是他们逃亡的第三天了。 路离知道郡府必定派兵追捕,所以他和李昱江没有走府道大路前往皇都,而是准备绕道鈸城的北山。翻过北山就是端王郡,再往东走就是皇都,若是不出意外,十天之内即可以达到,而且沿途还没有少府军士的追捕,若从府道走大路,步行到皇都至少需要二十五天,所以走北山对于正在逃亡的他们来说,是最近也是相对安全的一条路线。 鈸城三面环山,尤其以北山盛產曜晶矿,曜晶矿是幽州不可或缺的矿物,坚硬的可以熔掉打磨成刀刃;漂亮的可以製成各色晶片作为货币流通;发光的则作为夜间的照明工具。北山有曜晶矿洞多达上千个,里面四通八达,大家都戏说一定有一条矿洞通到传说中幽州地心的生死之门——地殿中去。 从鈸城到北山一共走了三天,这三天,李昱江跟着路离奔走风尘,从了无人烟的僻静小道跋山涉水,日日风餐露宿,就连那隻孟鸟也因为道路极其难走,不能跟从,早就被路离放走了。 李昱江的脚早就磨出了水泡,又磨破了皮,脓水流出,苦不堪言,他虽没吭一声,心里却也是在犯嘀咕的——毕竟李昱江并非幽州的人,反不反抗郡府对他来说都没差。 相比和路离逃亡,他更想去找寧秀枫、蒙杺莯他们,可惜不知他们在何处,只是听说皇都有个叫木曜星君的神仙可以助他返回原来的世界,而路离也准备去皇都找强制鈸城匠人上缴刀刃又导致反抗军三百馀人全军覆没的皇太子算帐,所以他们同路,但是这样东躲西藏、食不裹腹的日子,李昱江真是受够了。 虽然心中有鬱结,但李昱江个性温和,倒也没有将不满表现出来,而且路离一直对他照顾有佳,他不忍在这种时候提出与他分道扬鑣。 离北山的矿区只有半日的路程了,中午时分,路离和李昱江在一条瀑布的湖边停了下来,因路离在鈸城是最年轻的赤匠,算是颇有头有脸的人物,矿区中不少人都跟他打过交道,而他最醒目的就是那一头血红色的捲发和浓密粗獷的络腮鬍,鬍子下的真容几乎没有人见过,因北山的矿区也有少府的军队把持,为防止自己被人认出,路离决定变装。 路离褪下身上的衣物,全身赤裸地站在湖中,青白湖水刚刚漫过他的小腹,他的手上只有从苇草林的乱军之中逃走时所带的那把重达五十斤的大刀,刀刃在他头顶、颈后、唇上、下巴、脖子处熟练地游走,竟没有伤及他的丝毫,待他转过身,李昱江差点没认出他来: 路离那如血一般鲜红的头发已经被剔得只馀下寸丝,他身高足有两米,体型壮硕,肌rou强韧,黑熊背,八块硬朗的腹肌,身上没有一丝赘rou,就连打篮球的李昱江都感叹他的完美身材,而他鬍子下的面容亦是像雕刻的神像一般坚毅,龙眉倒竖,深邃的竭色眸子镶嵌在微陷的眼窝中,坚挺的鼻樑和线条分明的嘴唇,令他混身散发着成熟男性的魅力。 李昱江经过几天的锤炼,也长出了青皮胡,只是跟路离相比还颇有些涩气。 “换你了。”路离对李昱江说。 “呃——,我还是免了。”李昱江摆摆手,别的不说,单是路离的刀他就只能勉强举起,要是因刮鬍不慎导致刎颈而亡,那可真是天大的悲剧。 “我帮你。”在兵败之前,李昱江就已经长出了粗略的小鬍子,而那个出卖了反抗军的叛徒长虽很可能已经将他的长相告诉了郡府,所以路离觉得还是让他刮掉鬍子更为安全一些。 李昱江其实很不情愿,不是因为不放心路离的手艺,而是觉得自己一个大男人居然要另一个大男人帮他刮鬍子,感觉怪怪的。但他明白路离不会提出无理的要求,他这么做一定是有必要的理由,为了防止衣服被浸湿,李昱江只得不情愿地脱下身上唯一的一套衣服,走到湖中。 虽然在篮球社时经常与队友们一起洗澡冲凉,李昱江已经习惯了看别的男人的裸体,对自己裸露在别的男人面前也并不觉得不妥,但毕竟篮球社的队友们亲如兄弟,在洗澡时经常说笑玩闹,缓解了尷尬的气氛,可是现在只有他和路离两人,路离虽是李昱江在幽州遇到的第一个人,他却对沉默寡言的他并不了解,所以要这样赤条条地与他四目相对,还是令他很不自在。 李昱江身高有一米七五,但站在近两米高的路离身边却显得如女人般娇小,在走到他身边时,他不经意间透过青白透明的水看到了水下的巨物。 我靠! !那是什么! !我眼睛有散光了吗? ? ! !那不是重影吧? ? ! !李昱江震惊了,在篮球社的洗澡间里,他也算是见多识广,大家的size虽有些差异,但基本上也是在正常范围内,可是现在他看到路离之物竟犹如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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