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第5/6页)
打从向她透露姜珮的事,她就明确表达了反对意见,理由是怕我耽误了课业。其实我之前一直间歇性的在外面泡妞,虽然没向芬达详细报告那些风流事但偶尔也会提到一些,她从来都没意见。大概感受到这次不同于以往吧,我成天魂不守舍的笨样她都看在眼里了。 「你真的很喜欢她。」 「…………」 「被小海喜欢的人,到底是甚么样的人呢?好想亲眼瞧瞧。」 「她呀,很难形容的。」 「长得很美吧?」 「嗯。」 「身高?体重?」 「你是卫生所啊,问这个。」 「她读哪个学校?」 「她没上学。」 「喔,原来是社会人士。」 「你今天说话还真奇怪,居然用社会人士这么无聊的词。如果你是指工作的话,她没工作。」 「没工作又没上学,还在被父母供养囉!是正在准备国考还是留学考?」 「都没。」 「我记得你说过她跟我们同年。」 十分明显的讥讽,白痴都听得出来。 「小海,你是完全不靠父母自己独立生活的人,怎么会欣赏那种『家里蹲』?」 「她没父母。我也不清楚她的经济来源。」 「原来是孤儿,真可怜。也许是靠遗產过活吧?」 我有点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了,但今晚的芬达似乎有点不对劲,特别执拗。 「如果你搬去跟她住,要不要付她房租呢?那里的租金应该不便宜吧?」 「是不便宜。」 「比宿舍贵多了。」 「她又不一定会跟我收房租。」 「她不收你就不付吗?住在别人的房子耶!可要是付她房租你就没钱了,吃饭买书看演唱会都得靠她付帐,这样不太好吧?如果不付房租,在别人家里白吃白住又好像………」 「好像甚么?」 「没甚么啦。」 「说啊!」 「就像………就像被包养似的。你连一毛钱都不跟家里拿,应该不会想被人包养对不对?」 我甩脱她的手,一瞬间怒火衝上脑门。芬达吓了一大跳,呆住了。 「你在说甚么鬼东西,甚么包养?」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不想你搬出去。」 「住哪里是我家的事,你管不着!」 扔下这句话我立刻调头走人,朝宿舍的反方向大步而行。芬达犹豫着要不要追上来,但最后还是放弃了。 我怀着莫名其妙的怒气快步走着,心里一直在想芬达的话。她说的也未尝不是个道理。一个人打工赚学费和生活费,本来就不宽裕,如果搬去和姜珮住在一起开销可能更大,到时候说不定真的要花她的钱了。我康海伦怎能花马子的钱!这样也太不讲究了吧! 可是真的好想好想和她住在一起,每天抱着她睡觉。要是我再多兼一分差也许能付她房租,出去玩的时候只要别太奢侈应该还撑得住。不过姜珮的生活花用似乎都很高级,我打工两个月还不够她买一双高跟鞋呢! 思考这些实际问题实在教人心烦,谈恋爱为甚么一定要顾虑这些事呢?两个人互相喜欢其他甚么都无所谓不是吗? 过了一个转角,路旁立着一座朴拙的石板,上面漆字写着某某里的地方纪事;石板背后是蜒长到远处的某公家机关的水泥围墙,挨着围墙的这条巷子也看不清尽头;半故障的路灯明灭不定,小虫忙碌地在路灯下飞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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