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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主她为何那样(女尊) 第37节 (第3/4页)
,祝老板,这儿没你的事,大水冲了龙王庙而已。” 红织悬着的一颗心放回肚子里,嘱咐他们好生伺候,她一转身,薛玉霄就给崔明珠递了个眼色,崔明珠偏头看向旁边陪侍的少年,反应很快地把他搂进怀里,调笑道:“好孩子,平常怎么不见你过来伺候我?我平日里来,连你的影子都看不到。” 说着就要当众脱他的衣裳。 少年被吓得面色煞白,咬唇拢着衣襟:“崔娘子……” “行了,别以为我不知道。”崔明珠笑意顿改,拍了拍他的脸,冷冰冰攒着怒气道,“你不愿意伺候我,反倒上我好友眼皮底下晃来晃去,什么意思,你瞧不上我?这世上还没人能践踏崔家的颜面,我今日饶了你,再有下次,买了你的契书剥你的皮,滚出去!” 少年含着眼泪看她,完全忘了充当耳目的事儿,赶紧逃离崔明珠这个煞星。 薛玉霄围观全程,心道不愧是跟原著反派一伙的,这气势,这水平,我要是女主,不把你踩在脚下出一口气,那读者都不会乐意的。 她刚想到这儿,崔明珠就凑过来,挑眉道:“还是我懂你吧。不过你嘴上这么正直,怎么也跑到这种地方来?” 薛玉霄顿时有一种:嘶,我好像也是反派的感觉。 她道:“具体原因你不必问,他是加央?” 薛玉霄指了指膝边的男奴。 男奴已经有些发抖,他可是看见崔明珠腰间别着一把绞金丝鞭子过来的。 “是啊。”崔明珠道,“加央是这一群菩萨蛮里长得最英俊的,他身体很好。” 在此刻,“很好”这种形容,就带着一些言外之意的韵味了。 崔明珠常年出入于烟花柳巷,她这人并没那么温存怜惜——什么挽袖添香灯下对弈,那都是文人墨客的附庸风雅。像她这种浸yin其中的老手,熟通许多房中技巧,京兆的小郎君们大多体弱,被她翻过来覆过去地调教一番,即便有命也去了半条,所以她的名声在柳河,比曾经薛玉霄的阎罗之名还更响亮。 不说别的,只说她喜欢看人皮开rou绽地流泪求饶这一点,就已经十足可怕了。 崔明珠出手阔绰,眼睛毒辣,鸨母龟奴们都将她奉为贵客,买来的“新货”,都请崔家娘子过来“掌掌眼”,要是有她看上的,崔明珠甚至愿意做他的恩客捧红这位倌人,花大价钱给他“开脸”,购买小郎君的初夜。 加央的初夜就是被她买下的,按照青楼花舫的规矩,“开脸”要将男子身上的毛发剃干净,连汗毛也不留下。所以除了头发以外,他身上很干净,深色的小麦肌肤在跳舞时会覆盖上一层亮晶晶的薄汗,水润晶亮,摸起来光滑无比。 “他好像很怕你。”薛玉霄观察道,“你们不是相好吗?” “相好?”崔明珠笑道,“我跟一个男奴相好吗?不过是在我掌中养过半个月,我为他摆了二十台流水席,点红蜡烛,一掷千金,按照规矩,他得叫我干娘。” 二十台流水席是风月之地的说法,意思是恩客给倌人花二十场宴席的钱,只花钱,并不摆席,有人点名要他,就说“在某位娘子身边陪席”,连续二十日,不伺候别人。点红蜡烛是指初夜的赏金,以一千钱起价,价高者得。 这是什么污秽之地啊……薛玉霄感觉自己的头更疼了,她抬手吩咐了一句,让乐师和其他几个男奴都出去,问道:“加央,你真不记得自己是从哪儿来的吗?” 加央抓着救命稻草一样扯着她的裙摆:“我……我忘了,您摸我吧,您……” 他手忙脚乱地蹭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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