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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428节 (第2/4页)
述社会因素。 综上,辩护人恳请合议庭,为体现教育、感化、挽救的刑罚功能,彰显法律的威严和人文关怀,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请对被告人在法定刑幅度内减轻处罚。完毕。” 孟广达回应完毕后,看向方轶,用眼神询问他是否补充,方轶微微摇了摇头。方轶觉得孟广达回应的很好,不需要补充。 没错,今天开庭前,方轶和孟广达进行了分工,前面的工作交给方轶,待到辩护人回应时,由孟广达发言,方轶托底。 孟广达的发言是他们二人修改了多次的结果,语言太过于犀利方轶怕被相关部门反感,语言太过柔和又起不到作用,孟广达的发言是修改了几次的终稿。 毕竟当事人委托案件,看的是方轶的名气和专业能力,如果孟广达的发言次数太多,会给当事人喧宾夺主之嫌,当事人有可能会不满。 审判长继续走着程序,方轶对孟广达投去赞许的目光,看来可以让老孟挑大梁了。 今天曹永正和云乔也来到了庭审现场,就坐在旁听席上,他们想听听方老大和孟广达如何辩护。 当听完孟广达的回应后,曹永正暗叹,要不人家能出名,确实水平比自己高,不服不行。孟广达的名气不断攀升,让他看到了希望,也让他看到了方轶的格局。感觉这次跳槽跳对了。在方轶的团队是金子迟早会发光,而且方老大会把机会给每个人,不会死抱着不放。 ……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当庭宣读了判决结果。 中院认为,被告人严玲敏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严玲敏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被告人严玲敏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严玲敏未提出上诉,公诉机关亦未抗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宣判后,当被告人严玲敏被法警带出法庭之时,旁听席上的丘乃军双眼噙着泪花,嘴唇哆嗦了半天没有说出话来。 六年,在方轶之前预估的刑期范围之内,丘乃军可以接受。据说离开法院后丘乃军大病一场,在医院住了半个多月才好转,但是精神一直不太好,医生说是悲伤过度导致的,需要静养,也许时间长了就好了。 第934章 午后谈话 这个案子孟广达的发言在网上引发了对孩子教育的广泛热议,但一阵风似的声讨并未起什么作用,大家依旧疯了一般的去为孩子报课外辅导班,因为谁都不想拿孩子的前途开玩笑。 法院能在法定刑以下判处被告有期徒刑六年,很明显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在法院量刑时起到了很大作用。孟广达的名气再次飙升。当然万可法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宣传律所的机会。 此后,孟广达与方轶和万可法在主任办公室谈了一个多小时,没有人知道谈了些什么。 但是据周颖说,在孟广达跟着方轶回到方轶的办公室后,她透过门缝看到了达哥向方老大鞠躬,是那种规规矩矩的九十度的鞠躬,达哥好像哭了,但可惜的是后面二人说了什么她没听到,因为方老大把门关上了。 …… 午后,方轶来到在万可法的办公室,两人相对而坐。 “小方,你之前说杜庸也不错,他能不能成为你们团队第三个明星律师?”万可法笑呵呵问道。 他对方轶团队的发展非常满意,没想到这么快又冒出来一个孟广达,让他很意外,要知道人才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老孟的成功不是偶然的,杜庸虽然不错,但是执业经验还是差了一点,不过假以时日我想还是可以往上提一提的,说不定会出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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