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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6 (第1/2页)
神,周韶华稍稍一怔,敛眸,面容早己恢复成常色,微微挪了挪椅子往后靠了靠。“我觉得兰叔说的没错,女人可不比男人,俗话说,男人三十一支花,而你,即将迈入二十五大龄,可以说快豆腐渣了,赶紧吧你,找不到男朋友,我看就听兰叔的,相亲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放下碗筷,结束用餐的兰老爷子点点头,摸了摸并不存在的长胡须,看向兰深鹿。兰深鹿也不吃了,对自家爷爷的眼神避而不见,朝周韶华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紧接着,一个狠厉的脚风袭去,直剁男人的脚面。“啊~!”一声痛吟传来,只见周韶华抱着小腿打转转,这还不算,转眼之间,椅子连着他一起倒地,她伏于他的上方,拧住了他的耳朵……大力金刚女,这哪里是女人有的力气?周韶华被堵的脸红脖子粗,眼见情况闹成一团,兰老爷子摇摇头,转身看新闻联播去了。时光就这样好像回到了许多年前,两人也经常这么闹,他甚至还能记起她穿开裆裤的样子,初中以前,她一直是极短极短的短发,即使她喊着不要不要,兰叔仍是固执的给她剃平头。他好几次见兰叔冲她嚷:“兰家的子孙留什么长发,一点男人劲都没有!平头,没商量!”逃课打群架,爬树掏鸟蛋,跳河洗澡澡,河里抓螃蟹伴随着他们一路成长。他一直当她是好哥们来着,他都忘了,其实她是个女生,和他,性别不同。从什么开始的,初二还是初三?晒的黑不溜秋的假小子,慢慢留起了长头发,身形也开始变化起来,朝真正女生的模样。嗯?头发长起来了,开始有男生向她告白,他记得,同一个大院里的男生就有好几个,尤其是高中那时候,她换男友的速度让他无声张嘴。惊奇。向她告白了的,几乎她都同意过。但交往的时间都不长。他记得清清楚楚,最长的也就一个星期,短的,听说牵个手,几分钟的功夫就被她宣布,分手吧。就那样单方面被她甩了的,他都数不清了。他想,没有五百,也有二百五了。关于这一点,也是他一直想不明白的,竟然喜欢交男朋友,那为什么不跟人家好好交往呢?交往几分钟,牵个手,这样有什么意思??甚至他的好哥们,易临,高中时和她也有过一段,分手后,易临哭着找他,让他帮他把兰深鹿约出来谈谈。那时候的他,左手兄弟,右手青梅。那时候的他,并不偏帮。那是易临的初恋,他听易临说,他什么也没做啊,不过和她看了场电影,主动牵了牵她的小手,就被甩了。交往时间,三天。少年的初恋有多纯洁,他不清楚,毕竟他似乎没有经历过初恋这种貌似很复杂的感情,只知道易临后面上了大学,他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花花公子。最为可笑的是,那一次,他质问她怎能这样对易临,兰深鹿一脸懵的反问他:“易临是谁啊?”后来他知道了,也懂了,兰深鹿是男友交太多,谁是谁,名字叫什么,她统统都没记住。直到——她进了娱乐圈,碰到了那时候并不出名的刘野,那种来者不拒的状态才消失殆尽。兰深鹿诧异的一低头,正对上他陷入回忆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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