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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下课铃一响,来栖晓就迫不及待地离开了教室。摩尔加纳被他从书包里扔出来,在半空中做了个漂亮的转体,咚一声砸在了前桌高卷杏的桌子上。 “摩尔加纳,”高卷纤细的指尖揉了揉它的下巴,“等我跟我一起逛街去吧?” 顷刻间,摩尔加纳就把抛弃自己的主人忘了个一干二净,喵喵叫着蹭起了高卷杏的手背。 来栖晓抛妻弃子(广泛来说,高卷杏是他的女朋友*之一*),为的是赴明智吾郎的约。午休时明智给他发来消息,内容简单、语言凝练,写了一行酒店地址,并嘱咐他赴约之前记得补充体力。他为此特地多买了一个限量炒面面包,并毫不留情地拒绝了坂本龙司想要分走一半的请求。 直到站在酒店房间的门口时,来栖的步子都还是飘的。无他,明智吾郎实在是有点太合他的胃口了。来栖本人也从来不是什么道德感强的类型——至少在感情上如此;他像集邮一样将不同类型的女性收入囊中,寻找新鲜感的同时又懒得说分手,而明智吾郎不过是其中比较特殊的一个。来栖晓喜欢他打人时毫不留情的力道,以及那张比女孩子还要精致的脸。 唯一的问题是他的性别。来栖确认自己是直男,并且对自己可能会被另一个男人cao这件事深恶痛绝,连想象都会觉得作呕;好在,来栖晓没打算和他发展这方面的关系。可以获得欢愉的方式有很多种,不一定要确认恋爱关系,也不一定真的要肌肤相亲。 况且,明智吾郎看起来也没有想要和任何人肌肤相亲的意思。他从不在他的面前脱下手套,也绝不用自己的皮肤与他接触。来栖猜测他应该有点儿洁癖之类的毛病。就像明智现在给他开门,穿了一件卡其色的风衣,双排扣,不仅腰带扎得整齐,连袖口都理得一丝不苟,除了脸之外不漏一点皮肤。来栖仔细打量他:他在风衣里面穿了一件黑色的高领毛衣,浅色的发尾扫在颈边,颜色对比赏心悦目。 再往下,裁剪得体的裤管掩着清瘦的脚踝,来栖晓注意到他穿了一双崭新的皮靴,带低跟,饰以金色的纽扣。他吞了吞口水,控制不住地去想被这双脚踩在身上时的样子。 “下午好,”明智吾郎笑着和他打招呼,“先进来吧,要先洗个澡吗?” 是问句,但来栖晓猜自己没有拒绝的余地。他把从学校带回来的包放在床头柜上。走进浴室之前,来栖特地问他:“我出来时需要穿着衣服吗?” 明智打量他:秀尽的制服很衬来栖,如果有机会的话,他也希望能亲手把这身衣服剥下来。不过,考虑到今天的计划,他还是摇了摇头。 “脱光,”明智吾郎说,“我准备了更适合你的打扮。另外,准备一下你的屁股。” 来栖晓警惕道:“你不会插我吧?” “不会。”明智的语气平和得像个阳痿:“我准备了一些道具。这种程度你应该可以接受吧?” 来栖点了点头,松了口气。 当他从浴室出来的时候,发现明智正坐在窗边翻看自己的学生证。他姿态舒展,靠坐在单人沙发上,坐姿端正。 “你很在意?”来栖走到她的面前。 明智吾郎摇了摇头,将学生证随手也放在了手边。“没有,”他说,并且指了指放在一旁的东西,“把那些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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