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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 (第1/2页)
诚不负我!可以说这三个中是完成得最漂亮的!但,也仅仅是吟诗。作对子杨初成是真不会啊!不过还好,语文基础在那里,没花多少功夫就掌握了技巧。其实凭良心讲,杨初成在没有宁远澜的二次教导前完成得真的挺不错,只是宁远澜要求太高了而已。宁远澜能是东厂督主,就一定不是拎不轻黑白是非的人。杨初成懂得的知识和才学,真的不一般。他私下派人再次调查杨初成的身份,甚至把已在前朝,一夜之间因为走水而全家被烧死的杨氏一家都翻出来仔细调查,杨氏一家在前朝是一个商贾之家,虽说并不是家大业大,但杨氏商铺还算是比较受民间欢迎的。喝茶这种事本就是个人喜好,杨家之前家境至少在民间比很多人都好,所以作为杨家千金,会泡茶也说得过去。只是让自己没想到的是商贾之家的人竟然还那么注重后辈的才学!当然,那仅仅是还没让杨初成磨墨之前,宁远澜真实的看法。在让她磨墨之后,宁远澜更是觉得匪夷所思了!一个可以称得上是才女的人竟然不会磨墨!自己没记错的话,她侥幸逃出之后不是被一家读书人所救,当了一个书生的书童吗?书童也不会磨墨?至于这个问题杨初成自然是编了个谎言蒙混过关了于是乎,从那一刻起,杨初成下定决心,一定要学会磨墨。私下里花了大量银钱来买墨,每天都在自己的小黑屋里练习。又每天在三王爷的挑三拣四种观察他的用墨习惯。日积月累,才成就了今天的磨墨达人杨初成。“三王爷一定是看错了。”杨初成皮笑rou不笑地说着。她也觉得自己很没用,每当这位大爷用”本王“自称的时候,她心里就一个劲的发抖,这种感觉和当时男主来啪女主的时候异常相似,敢情这种”威压力“也能遗传吗?“哦?别紧张,你磨的确实不错,很得本王心。你过来试试看?”说着,宁远澜拿起了搭在瓷盘上的毛笔,作势要拿给杨初成。还好还好,原来是写字。自己虽然没有正经学过书法,但对毛笔之类的一直很感兴趣,所以在原先世界里,也经常练,肯定不及那些专业学过的,但和没学过的比,也能算厉害了。定了定心,拿过递过来的毛笔。三王爷也是奢侈啊,毛笔杆都是羊脂白玉,笔头处还镶了翡翠,这毛笔的毛被沾了墨暂时看不出是什么毛,不过应该也是极为稀有的吧。从叠着的白鹿纸中抽出一张,平铺好。毛笔果然是好毛笔,写起来特别稳,笔头的毛一点都不凌乱,毫无一丝分叉的杂毛。纸更是好纸,纸质洁白而莹润如玉,纤维长且厚重而有韧性,面滑如蚕丝,受墨柔和。一个“宁”字跃于纸面,虽不那么苍劲有力,但也是清秀淡雅。杨初成仔细打量了一番,不错,自己写得确实不错。应该不会再被挑毛病。同样把笔搭在白瓷盘上,转过头,拿起纸张,给宁远澜看。宁远澜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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