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陌生人:与狼同眠_第十一章 杀妻的大恶魔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十一章 杀妻的大恶魔 (第1/2页)

    扑天盖地的,各大门户网站全是计肇钧的消息。

有的在财经版,更多的是在娱乐版。视频、照片、文字,连他在公司出席活动的旧闻都被拿出来填充版面。播放视频的地方,画面全部被弹幕覆盖,根本看不清图像,网民就像打了鸡血般的亢奋。

果然,公众人物生活的悲剧是大众最好的娱乐。果然,这是个物质时代,所以商界精英成了最大的明星。

何况,计肇钧还是妥妥的偶像型。

他那样年轻,英俊,多金,手握市值数十亿美元的公司权柄,简直称得上独裁,而今……又重新恢复了单身,天生的话题之王。

在记者的长枪大炮下,他仍然冷冰冰,这成了他被攻讦的大好借口。毕竟是妻子“死”了,他为什么不伤心?哪怕已经时隔四年之久,哪怕他是那种情绪不外露的人,这也成了他的原罪。

幸灾乐祸的人有,破口大骂的有,怀疑论者、阴谋论者更是比比皆是,计肇钧的人品数值降到了有史以来的最低。虽然了解他的人极少,可架不住所有人都会想当然。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计氏现任掌门人的品行如此不堪,计氏的股票怎么不跌反涨?股民的信心从哪里来?

其结果就是……来自计大少的“前妻”戴欣荣!

戴家不显眼,但毕竟是富豪之家。公司没什么名气,却是投资控股公司。重要的是他们多年前不知用了什么手段,得到了计氏相当一部分股权。而这部分股权做为嫁妆,被戴家最受宠的小女儿戴欣荣握在手里。她这一死,根据他们的婚姻财产协议,股权由计肇钧全部继承了。自此计肇钧对计氏的掌控成为绝对,计氏的商业发展也极其看好。

之前计肇钧一直是黄金单身汉的形象,连神通广大的媒体都不知道他已婚的事实。另一方面,若想通过法律宣告死亡,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而且必须是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也就是四年,才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再经过新一轮人rou深扒,媒体发现计肇钧和戴欣荣的结婚登记日也才四年多一点,就是说结婚没多久,戴欣荣就失踪了!

才一天!仅仅一天而已,媒体能挖出这么多内幕,堪称神奇宝贝。

基于以上,又有一个非常可怕又非常合乎人们心理,但只能私下猜测,不能明着说出来故事迅速生成:计大少仗着自己身材高大,英俊潇洒诱惑戴欣荣,之后更是骗婚。得手后杀掉妻子,得回股份!

这就是他为什么要隐婚的原因,免得外界盯着所谓的金童玉女,做起事来碍手碍脚。什么爱情?什么姻缘?根本就是利益!计大少本来就冷酷无情,做出这种事来是非常可能的。很多事看起来与钱无关,其实就是钱的事!

可是,为什么戴欣荣失踪四年,计家和戴家却没有声张……计家就算了,戴家作为苦主却没闹起来呢?

来来来,我偷偷跟你讲,不能外传哦。豪门恩怨加秘辛,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几个小时,路小凡灌了满脑子各色的奇葩言论,感觉都快吐了。其实总结起来只有三点:一,计氏未来的继承人及掌门人隐婚。二,他老婆死了。三,他老婆是非正常死亡。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