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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0 (第2/2页)
高朗,是这一带出名的阳光少年,沈信桢和他见过几次,但她总是低着头,完全无视他走过去,直到秦高朗叫住她。“诶,你就是沈信桢吧?”少年的声音清亮,透着沈信桢从没感受到的蓬勃朝气。她缓慢回头,见到站在她身后的少年,整个人湿漉漉的,不知是汗还是水,头发还往下滴着水珠,蓝色球衣前襟湿了大半,贴在胸膛上随着呼吸起伏,麦色皮肤的脸上有着运动后的红晕,单手挎着篮球,站在烈日阳光下冲她笑。即使在很多年后,沈信桢依旧能清晰回忆起秦高朗那健康而充满朝气的样子。他身上蒸腾着汗水大步走近他,咧嘴一下,自下而上的看她紧低着的脸,和她对上视线时微微一愣,脸变的更红了,嘟囔一句:“什么一中校花,哪有那么好看……”说着,就跑了。从那天起,孤独自卑的沈信桢身边有了第一个朋友——秦高朗。阳光开朗的秦高朗,是沈信桢这黑暗生活中唯一的慰藉,是他,让她窥见生活中的希望,是他让沈信桢在这黑暗生活中依旧渴望着向上。她默默守候着他,就连接近占有之心都不敢生出一点,看着他不断更换的女友,微笑着送上真诚祝福。沈信桢的快乐是秦高朗给的,所以,她只要秦高朗快乐就够了。只要秦高朗快乐,那么,沈信桢也会快乐。于是,沈信桢追随着秦高朗考上了当地一流名校,在那里,她遇到了像太阳一样耀眼的温则。她永远都会记得在那炎热夏季的开学典礼上,温则低垂眉眼安静弹钢琴的模样。那是一张清俊中带着冷艳的脸,在高清镜头下也看不到毛孔的白透肌肤,高挺的鼻梁还有红润的薄唇,仿佛天生带妆般在灯光下美到了极致,但深刻的面部轮廓和浓黑的眉毛不显丝毫女气,更添几分成熟英俊。他穿着一身宝蓝色西装,袖扣反射光线像是一个光点,随着他弹琴的手移动。人的美,往往不在相貌而是仪态,仪态美,是超越皮囊之上的高级美感。灯光将温则周身打亮,大屏幕切换到他的脸,就连他垂眸的神态也看得清晰,一直到他鞠躬下台,此起彼伏的惊叹声也没能停歇。台下女生一阵阵叫他的名字,沈信桢默默地把这个名字藏在心底——温则。温暖的温,法则的则。她以为这会是一个新的开始,她的人生正往好的方向发展着。但,颠覆坎坷没有终止之时,讨债的人再次追上门,因为恼怒于她们的逃跑,不顾及对方是柔弱女性,拳脚相向。一个丧失生存本能的柔弱母亲,一个刚上大学的女孩儿,如何还?沈信桢每日三份兼职,没日没夜赚钱还债也不够每月利息。沈母开始辗转在各个男人之间,因为贫穷和cao劳,日渐年老色衰,又因沈信桢阻挠而失去依傍,被讨债人殴打之后便不受控制发泄在沈信桢身上,她打骂沈信桢,说后悔说遗憾跪求苍天给她重来一次的机会,沈信桢看她痴癫发疯,只会愈加沉默的跑出去。她站在空无一人的小巷,苍白灯光投在她脸上,眼泪盈眶完全不能自抑,只能仰头大口呼吸,胸腔起伏剧烈,终于哭出声来。赤贫,堕落,压力,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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