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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红蜡 (第2/3页)
的钥匙,请了个护理工,24小时看着他。听他讲完,我想我大概明白发生什么事了。有人说,自杀的人亡魂是无法超度的,因为这叫死于非命。非命的意思就是本来不该做你却做了,所以你将受到惩罚,不管你是人还是鬼。事实上在我学到的东西里,自杀的人并非不能超度,而是因为带着怨气、悲愤、绝望等负面情绪死去,通常情况下他们会不愿意主动离去,而这一类鬼魂往往带着目的性,也就是常常会说到的回来报仇的鬼。这种鬼魂要带路相对比较麻烦,除了要让造成它自杀的“因”成为“果”之外,还得它自己原谅别人,自己愿意离开才行。否则的话,我这类人就只能粗暴的让它消散了。除了自杀以外,邓先生说她脚趾甲上涂了一层红蜡,这我却是还没有听说过。我找了个理由出门打电话问了问本地的前辈,才知道红蜡涂指甲穿红布鞋,是一种有很强怨念的咒,前辈告诉我,布鞋大多是黑色的,而黑色是死色,就是说死人穿黑色是正道,如果穿红色的布鞋,是为了死后低头看自己时候被“迷眼”,提醒自己不要忘了报仇。此外,蜡本来是一种很中性的物质,遇火能融化却不消失,遇水又不会打湿更不会渗水,涂在脚趾甲上,是因为灵魂离地升天是从脚开始,蜡能起到很好的包裹作用,所以此意当是用来困住离地的魂魄,再加上红蜡,怨念更强,前辈告诉我,遇到这种情况,最好别单独搞,否则搭上性命都是有可能的。听完后我心情很沉重,我难以理解一个人的怨恨会有如此之重。基于安全考虑我还是打算叫上一个同行。我回到楼上告诉邓先生,等晚上我的同行到了,你最好是带我们到陈先生家里去一趟。晚饭邓先生带我吃了黄角坪有名的大排档,价廉物美,味道还很棒。当我同行赶到的时候,已经差不多是晚上8点多了。此处应该介绍一下这位同行,12岁甘肃从师,18岁自立门户,期间曾离开本行做生意,赔钱后重cao旧业,现年35岁。对自杀的冤魂颇有经验。去陈先生家的路上,我又把我所了解到的情况重复了一次告诉我的同行,他说,到了地方后,看了再说。要是太难搞,可能还要叫人来。到了陈先生家里以后,邓先生让护理工先出去,然后带我们进了陈先生的卧房。眼前的这个男人非常憔悴,黑眼圈很重,印着屋里的吸顶灯,看上去让人很不舒服。我的同行开始跟我在房间的各个角撒米粒,此举是敬神拜鬼。然后用罗盘问路,结果是就在这间屋里,自杀的冤魂一直都在,并不是在某一处站着,而是弥漫在整个房间,到处都是。这也难怪为什么陈先生会憔悴到这个地步。同行一直皱着眉头,也不知道是不是不好搞。我们也不能用摄影机看冤魂在哪里,这类看不到。按照经验,我们不能直接惊动冤魂,得等着她开始影响人的时候,对其进行劝诫,如果无效,就该打魂了。我们让邓先生回家去,我们留下就行,可他不放心,就在客厅坐着等我们。他等着我们,我们也在卧室里等着冤魂。到了夜里快12点,陈先生从床上坐了起来,睁开双眼望着床边,出神、傻笑,随后又睡下,自言自语,时而用手像女人的姿势那样,抚摸自己的脖子。这时候,按照之前商量好的,我的同行抓起一把石灰撒了过去,我则冲到床边,用红绳缠住陈先生的脖子,开始使劲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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