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我想做个好人_56.特殊收获:觉醒晶体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56.特殊收获:觉醒晶体 (第2/2页)

化,心中有点紧张。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躯体的变化渐渐停滞以后,出现在方泽面前的是一个身高在两米五左右的高大树人。

    它全身都是木质,四肢则是藤条组成。而在头顶还还长满了翠绿的叶子,像是头发一样。

    打量着那个古怪的生物,方泽心中有点紧张。

    片刻,那个生物的眼睛缓缓的睁开了。

    那双眼睛单纯、澄澈,里面充满了迷茫。

    它有点迷茫的看了看周围的环境,然后目光落到了方泽身上。

    它迟疑了一刹那,然后带着嗡嗡声的,磕磕绊绊的说道,“主......主人?”

    听到眼前这个觉醒傀儡的称呼,方泽声音有点颤抖的叫道,“棍一?棍二?”

    “你是棍一,还是棍二?”

    听到方泽的问话,眼前的傀儡愣了一下,目光中满是迷茫。

    它喃喃着,“棍一.....棍二?”

    片刻,它的目光恢复了澄明,然后看向方泽,说道,“主人....我既是棍一,也是棍二。”

    ...........

    半个小时后,方泽大致搞清楚了一切。

    其实.....不管是棍一,还是棍二,在之前就已经死了。

    但是它们的灵魂碎片都还存在在附近,会随着时间渐渐消逝....

    而觉醒晶石把它们的灵魂碎片召回,重铸,让它们以另一种重生。

    这个新的生命,虽然有部分棍一,棍二的记忆和灵魂,但也是一个全新的生命。

    或者说的更直接一点,它更像是棍一,棍二生命的延续.....

    虽然没有让棍一,棍二复活,但是让它们的生命,以另一种方式获得延续,也算是弥补了方泽心中的愧疚和自责。

    他拍了拍新生树人的胳膊,然后说道,“既然你的生命来自于棍一、棍二,那以后,你就叫‘一二三’吧?”

    “树人一二三。”

    听到方泽的话,树人一二三默默的点了点头。

    它的性格有点像棍一,明明智慧有增长,但是却依然不太喜欢说话。只是偶尔的一些憨憨的小动作,又有点像棍二。

    看着它,方泽仿佛看到了之前陪伴自己的那两个同伴。

    那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有的生命在死亡,有的生命在新生,死亡、新生,大自然的一切都是这么交错进行的。生命也是这么一代代延续下去的.....

    虽然他没了棍一,棍二,但是他也有了新的伙伴:一二三.....

    带着一二三在棍一、棍二的坟前鞠了一躬,为那座小坟添了一捧土,方泽带着新的伙伴,踏上了回山洞的路。

    在路上,一二三也为方泽展示了一下他从正树那遗传到的能力。

    能力有三个。

    第一个和正树一样,可以活化周围的植物,cao纵,或者活化它们成为巨树人,然后御使巨树人战斗。只是相比正树能同时控制四五十个巨树人,他最多只能控制三个。

    第二个,在巨树人死亡后,凝练出树人精华。只是相比正树200棵巨树人可以获得1克的效率。他要活化300棵巨树人,才能获得1克。

    第三个,则是它诞生时自带的,在周围没有树木的情况下,它自己也可以化身为巨树人,然后体型增大,实力增强。

    而在路上,方泽也大致试了试它的实力。

    强!

    很强!

    它不仅有法则护体,而且因为植物躯体,所以皮糙rou厚。

    方泽一脚踢上去,简直像是踢到了铁板。

    拿铁矛扎上去,感觉也不破防的样子。

    而除了防御力惊人之外,它的攻击力也非常强劲,一拳轰出,巨石破碎,树木断裂。

    只是因为它不是血rou之躯,所以方泽也没办法很好的界定它的实力。

    只能大致预估:可能综合实力,和初入高阶的觉醒者差不多?

    毕竟,它虽然没有了正树那恐怖的群体作战能力,但是在小规模战斗上,可能要比正树还要强上一筹....

    反正......肯定比方泽强的多就是了....

    ............

    回到山洞,一二三相比影子武士智慧高一点的优势就体现出来了。

    都没用方泽吩咐,它就使用能力,让外面的杂草、藤蔓疯狂生长,不仅让它们为方泽打扫了一下山洞内部,甚至还为方泽搭了个藤蔓软床。

    而不知道是不是遗传了棍一的记忆,知道方泽想要个枕头。在藤蔓软床上,它还贴心的为方泽准备了一个杂草包裹在一切的简陋枕头。

    方泽躺上去,竟然感觉无比的舒服。

    唯一让他有点想吐槽的是:这家伙应该不是在拿“草包”嘲讽自己吧?!

    而在吐槽之余,因为这次战斗和调查的收获全都接受完毕了。

    所以躺在腾床上,方泽也开始琢磨起自己到底该如何解决组织追捕,和渺渺被帮派追查的事.......常世的曾经,我想做个好人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