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分卷阅读230 (第2/2页)
烈炎跟青梅竹马多年的桑成婚了。现在桑已经有了两个月的身孕。因为有了孩子,烈炎便舍不得自家媳妇在纺织工坊里工作,干脆将她调到街市上的服装店里看店。反正桑很聪明,又会算账,她看店,比别人都合适。布鲁尔部落的人,逛街的时候,一眼就相中了桑店里的衣服。布鲁尔部落的人也不是没有衣服穿,只不过,他们身上的衣服大部分都是粗麻布的。这样的衣服,成年人穿还好,但是孩子们穿就有点难受了。布鲁尔部落的人皮肤基本上比较粗糙,原因就是从小就穿着粗麻布的衣服。启明城的这些衣服就不一样,就算布鲁尔部落的人没什么眼光,也能看出来,桑的店铺里的衣服,有很多都是手感光滑的。真摸到手上,确实光滑得让人不忍心撒手。“想买衣服么?”桑最近一直在店里忙活,她本来就是个闲不下来的人,以前,在工坊的时候,她的工作量就是最大的,等到这个地方,她没事做就将一些布料做成了成衣。原本以为,价格贵了不少的成衣没人买,结果等卖的时候才发现,这玩意比布料受欢迎多了。“啊,我......”布鲁尔部落的人一听到有人说话,马上撒手。那么光滑的布料,一定价格非常贵,说不定是自己付不起的价格。“没关系。”桑走到那人面前,将挂在架子上的衣服拿了下来。等拿下来了,布鲁尔部落的人才发现,这件衣服非常小。☆、第二百五十七章桑的服装店之前只觉得,这件衣服看起来很光滑,等看到这件衣服的具体样子的时候,布鲁尔部落的人眼睛都亮了。这明显是一件小孩子穿的衣服。相比较成年人的衣服,布鲁尔部落的人,更喜欢这件小衣服。大家都是从小孩子过来的,小时候皮肤娇嫩,粗布衣服一穿,很容易就刮伤皮肤。所以,布鲁尔部落的孩子,基本上是不穿衣服的。可是,不穿衣服也不行,因为不穿衣服,在田间地头,很容易被擦伤刮伤,不少人身上,就留下了这种或者那种伤痕,有的伤痕一辈子都去不掉。刚来启明城的时候,看到启明城这些长相漂亮的女人,布鲁尔部落的人就有点嫉妒,毕竟同样是女人,人家就能长得白白净净看起来漂漂亮亮的,自家部落的人,身上多多少少都有伤痕。“这件衣服,多少钱?”见到桑准备将衣服收起,布鲁尔部落的人忍不住了。他摸着自己腰间的小钱袋子,里面是一点瓷币。瓷币是启明城的通用货币,因为决定长期跟启明城的人做生意,所以布鲁尔部落的人,也会随身带一点瓷币。“四十瓷币。”桑回道。这个时代,可没有什么讨价还价一说,基本上说出来多少瓷币,最后成交就是多少瓷币。一件孩子的衣服,四十个瓷币是一笔很大的费用了。毕竟,整件衣服,只有那么点大。“这件衣服,是蚕丝的。”衣服的价格很高,很容易吓坏客户,本着负责的原则,桑还是解释了一遍自己的定价规则。跟其他衣服不一样,本来这件蚕丝的衣服,就是很少见的。要知道,蚕丝的生产还没有上规模,织蚕丝布匹完全就是一次试验,试验了很久,才得出这一小块布料。做成成年人的衣服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