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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 (第1/2页)
他们会聊天,说很多的事情,新的事情,而不是嚼口香糖一样回忆过去。他们会讨论,一些工作上的建议,一些让生活变得更美好的小窍门。他们会提起一些其实无关紧要的东西,突然变化的天气,路边偶遇的行人,昨天晚上看到的那一颗星星。再往前一步,只要再往前一步,阿细知道,也许他们就会在一起。可是,一直有什么在阻止她。可以想象一下,如果她和谢欢在一起,那些熟悉她和许芝的老朋友们会怎么说?可以想象一下,如果她和谢欢在一起,以后许芝出现在他们的生活里会发生什么事情?更何况他们虽然相处得很好,但不代表谢欢想要和她在一起,她贸然往前走可能会毁掉现在的愉快相处,这是她最舍不得的。阿细患得患失到几近绝望的地步,越绝望却又越甜蜜。而谢欢,也将要来到这个城市。事隔经年,他们再见面。谢欢来这里是出差,有一个会议要参加,有两天的假期可以自由安排。他早早与阿细说了日期。他们故地重游逛学校,天上的光照着树影斑驳,时间好像又回到那个以前。阿细看着谢欢,想的竟然也是那时候的心愿:好想就这样停住时间,好想就这样走到白头,好想说我爱你。身边有人路过,竟然是大学同学,她高声唤阿细,冲上来拥抱,眼睛溜向谢欢,拖着调戏的嗓子问:男朋友啊?阿细的脑子霎那之间被抽光了所有的氧气,几近一片空白。而谢欢却已笑着说:“是啊。你好。”那一年之后,阿细和谢欢结婚。事情好像总是很难,我们百倍规划千番思量,以至于畏首畏尾,其实,在那一瞬间冲破云层,就可豁然开朗。也就是在那场婚礼,我认识了阿细。每一个陌生来电我都以为是你自从阿朝找了男朋友,她便尽心竭力要给我介绍对象。大约因为素日我黏她黏得紧,乍然丢下我,她心有不安。她的男生朋友和她男朋友的男生朋友都很多,品质也很不错,于是我比别人提早了两年进入相亲状态。但相亲结果并不太理想。拒绝了第三个再次约会的邀请,阿朝气急败坏地问我,到底喜欢什么样的男生?不满他们哪里?我不满他们哪里呢?无非是,这里不如他,那里不像他。我喜欢那个人,很多年了。按理说,我应该称之为暗恋的,不过十几岁的小姑娘哪里能把心动的痕迹掩埋得滴水不漏,所以我就单方面认为也算彼此心照不宣了。认识他的时候,我刚刚考进市里的重点中学,拖着粗粗笨笨的大袋行李搬进学生宿舍。可能是我一个小个子拖着大包显得过分可怜,于是在我哼哧哼哧前行时,有人在我身后拎起了我的包。我回头就看见他亮着一口大白牙,笑:“我帮你。”那个年纪的男生大半都还没有绅士风度,于是他一身白衬衫都仿佛有了圣光。而且那么巧,他竟然跟我同班。他站在讲台上自我介绍,大方又机敏,更把其他人衬得像个土鳖。很久以后我在想,大约那一瞬间,没有哪一个女生不会喜欢上他。他姓孔,我便在心里偷偷叫他孔雀。他也确实如孔雀般漂亮骄傲,出尽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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