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你就不行_第 647 章 明月清风(223)万字更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 647 章 明月清风(223)万字更 (第5/6页)

俩的。虽然侍妾没生育,但没关系呀!没子女好呀,没子女爷没负担呀!爷有亲王的俸禄,爷看戏听曲,爷弄一群伺候的,咱掷色子!不许赌博那咱就不赌博,赢瓜子核桃,这总没事吧。

    宫里说得重农,那咱种一府的各色果树算不算是重农呢?下面的人说,皇后都亲自种菜呢。

    哦哦哦!这个咱也种,那个黄花菜,韭菜,种一茬就行,开春了自己就长出来了,多省劲的。还有那池塘里,我不是养鱼种藕着呢吗?不算吗?不仅藕算,鱼也算吧。

    而且,我还养鸡!养鸡可美了,没事咱自己在府里还能玩斗鸡,日子过的不知道有多潇洒。

    他觉得这个皇帝侄儿很不好惹,人家对宗室也不热情,那咱就别碍眼,乖乖的过自己的日子就得了,只要不忘了我的俸禄,那宫里把自己忘了都没事。

    盼着人家忘了他呢,结果宫里又给宣召了。

    嗳!每次去宫里,就给上刑一样。虽然人家也没把咱怎么着,但就是不乐意去。磨磨蹭蹭的,可还是到了。

    见到的不是皇帝侄儿,而是皇后侄媳妇。

    这个侄媳妇可了不得呀!那些高级将领都是她训出来的,就问谁现在敢扎翅?!

    皇上侄儿最多是骂人,这位脾气上来了,估计会打人。可别说什么自己是长辈,这俩把长辈往眼里放吗?连皇上他亲爹的脸皮都快被扒拉下来了,能在乎自己?

    因此,他可乖了,就问说,“您找臣有事呀?”

    也是堂堂的王爷,这么小心干什么?不至于的!

    她尽量和蔼又委婉的道:“是关于您的婚事。”

    瑞王的眼睛瞬间就睁大了,“婚事?!”自己过不了几年就五十了呀!五十是知天命的年纪了,你们想起关心我的婚事了?

    这个林雨桐得说清楚的,早前关心过呀,人家就是不成亲!皇爷都没勉强,那可不就由着他嘛!

    因此,她就道:“我们也是想宠着皇叔您的,想叫您随心所欲的,对吧!但是呢,这不是国事需要吗?”

    干嘛?叫我联姻呀?为啥是我呢?我多大岁数了!就算是宗室不丰茂,可也不一定得是我呀!桂王和惠王家的孩子不都长大了吗?怎么不用他们去联姻呢?

    “这主要是……主要是是年纪合适。”

    瑞王的表情都凝固在连上了,“年纪合适?”老姑娘了?二十几了?

    林雨桐:“……”

    “三十几?”

    林雨桐:“………………跟您年纪相仿,只大一岁而已。”

    四十六了?!瑞王差点愤而起身,可到底是忍住了,“哪里的公主留这么大年纪?”

    大清的。

    瑞王的脸色更不能看了,大清的公主嫁人嫁人再嫁人,人家当家常便饭,不用问也知道,这位是再嫁之身,甚至是再再嫁之身。

    这表情,林雨桐都不忍了,就道:“要是您不乐意,就算了!”

    瑞王倒是愣住了,问说,“你们应承人家了?”

    林雨桐就把事情说了,“事情有些麻烦!其实可以扔过不管的……”

    但这么着,就没人敢投奔新明了,是吧?

    林雨桐点头,是这个道理,“但也不算是应承,联姻也不一定是非您,是蒙古那位世子先提的,我就问问您的意思。您要是真不愿意,这事就算了。”

    那不联姻了?

    “也不是!”林雨桐就道,“远宗总还有些吧!像是朱运仓的哥哥,那是个老鳏夫了。不行的话册封个王爷,不说世袭几代的事,先把这一码事过了再说。”

    这些人肯定会感恩戴德的!可为啥不用呢?瑞王心里叹气:肯定还是觉得近宗靠谱吧!

    他沉默了半晌,这才道:“……当年我那父皇在世的时候,也不是没说过我们!以前呢,不知道啥意思,这几年,年纪大了,也慢慢琢磨出点味道了。有大明在,我们就逍遥一天!没大明了,我们屁也不是,是吧?”

    是这个道理。

    “我一直以为,大明江山是铁打的铁桶江山,可这几年看下来,胆颤心惊,感情咱一直是坐在火|药桶上的呀!”他说着又是一叹,“那咱还是得保大明的,对吧?拿那么些俸禄,屁事不干,就跟信王似得,也就这点用处了。成吧,联就联吧,只是联姻……”又不是绑着我上她的床,想想也没啥要紧的。别人虽说可能笑话咱娶了这么一个妇人,但是呢,“大清国的皇长子算是我的女婿了吗?跟皇太极算是亲家了吗?”

    林雨桐:“………………”你要去信把皇太极叫亲家,他真会吐血两升的。

    以为说不通的事,结果瑞王应承下来了,还自我安慰了一下,觉得能有豪格这样的女婿,有皇太极这样的亲家,感觉还不错。

    事就算是妥当了。

    谈妥了,等仇六经的送来消息,说是莽古济公主已经入了咱们的地盘了,洪承畴又另外派了人往京城送了,四爷才写国书,叫朱运仓再跑一次,“联姻之事,这次还是咱们提为好。”

    朱运仓就笑,“是!臣这就跑一趟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