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仙请慢走_第三百八十三章 凝聚金身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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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八十三章 凝聚金身 (第1/2页)

    自第二日起,往来此地的香客便发现,久久未曾悬匾的主殿上,忽然便多出了一块匾额。

    上书‘天一若水’四字,内里供奉的水神老爷,三四年来终于是有了自己的名字。

    也是从这一日开始,只要虔诚的敬奉香火,便可得一张神符,拿回家中贴在屋檐上,可庇护宅院妖鬼邪祟不侵。

    同时水神庙几乎有求必应,类如某地干旱无雨,何处妖邪作祟等等,只要是合理的要求,皆有高高在上的仙师出面。

    以临福县为中心,方圆数百里之内,四处皆有天一水神庙之名,着实引来了不少的香客信徒。

    如此直到一个月后,忽有一队二十余人至山头水神庙,以县衙的名义屏退了四方香客,清空了整个主殿内外。

    “本官临福县县令,还请此地水神现身一见。”

    一个器宇轩昂的年轻人站在主殿之中,环顾一圈方才缓缓开口。

    他看着不过二十七八,身上散发着一股浩然之气,显然是儒家读书人,同时也带着几分官威,尽管并无修为在身,却也足以震退些许宵小邪物。

    “吾初登神位,尚未完全凝练神格,无法现身面见,还请多多海涵。”

    居中的神像金光闪烁,从中传出一道略显稚嫩的声音。

    听着耳边传来的声音,临福县县令眉头一皱,难不成还真是个少年稚子成神?

    他抬头望去,细细打量着面前的神像,其身后的师爷与捕头见状,一颗心顿时便提了起来。

    神像不可直视,否则定然引来神明生怒,这是世人皆知的道理。

    若是寻常凡夫俗子,或许不会被神明追究,但如修士等存在,却是少不了要被惩戒一番。

    纵然此地只是不被朝廷敕封的野神,也不该触犯规矩如此无礼才是。

    而年轻县令作为儒家书生,不可能不懂这些规矩的。

    “朝廷律法你可知晓?”

    良久之后,年轻人语气平淡的开口。

    不过熟悉时间,神像中便传出声音:“吾自是知道。”

    大渝王朝有明确规定,未得朝廷承认皆乃yin祠野庙,纵然庇护一方享受香火,也一样会被朝廷砸毁金身。

    只有极少数情况特殊,或与当地山水气运融为一体,方有可能幸免,一番考究之后最终被承认,得到一纸敕封。

    “这位大人,此地乃私人所有。”

    旁边静候的莫一言上前两步,神色略有谦逊的开口提醒。

    言下之意便是,就算朝廷也无法干涉此地,只要他们不做谋反之事,哪怕是建庙立神也没有外人可以过问。

    年轻县令自是知道此事,神色平淡的瞥了一眼面前的中年人,并没有再继续开口。

    “临福县已有水神,乃是郡守府向朝廷递交公文,得到了钦天监的认可。”

    他缓缓开口,说完后便带人离去。

    不多时,被屏退的香客重新入内,尽管有些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却并不影响他们敬香祈愿。

    “查一查临福县水神一事。”

    一道神念自神像中传出,落入到了莫一言的耳中。

    这位山中道人当即称是,随后便带来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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