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万能小媳妇_分卷阅读140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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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40 (第1/2页)

    重要,比城市的繁华经济的发达还要重要。

那时候,所有人都反对母亲的想法,认为城市才是大家羡慕和追求的地方。只有父亲,他一反常态的支持母亲,他把所有人都放出去,让他们在自己喜欢的地方努力。

郑叔叔一家去了沿海城市,那边经济发达,生活水平很高,干什么都挣钱。寇叔叔一家去了省城,那边的饮食业比较发达,寇叔叔是个喜欢吃的人,在哪里开家超市,晚上摆摆夜市,这样的生活是他最喜欢的。

赵爷爷留在村子里,住在大山上,他说这里是做学问的好地方,最重要的是,有这么多张白纸等着他去描绘美好的蓝图。村里也终于建了第一所学校,校长和老师就是赵爷爷和张奶奶,赵叔叔他们就负责做饭。

山神庙被重建了,母亲把神像搬回家里,小心翼翼的保管着,似乎里面有什么重要的东西。

村民们大多都在村里的制药厂上班,他们很开心,也很知足。对他们来说,只要不那么辛苦,能吃饱穿暖,孩子有书读,可以上班挣钱养家,一切就没有什么好怕的。

我喜欢这些人,他们总是那么乐观,不管发生再大的事情,第二天都可以照旧上班干活。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们生活,没有什么可以挡住时间的脚步,还有他们追求幸福快乐的心。

还有,在我初中毕业的那一年,文水县正是更换成文水市,第一任市长就是钱有志。他儿子大宝经常到我们那里去玩,我们是很好的朋友,这家伙不像他爸爸要当一个一心为百姓的好官。他只想当一个飞行员,像鸟儿一样在天空翱翔,好奇怪的想法,还好我不想当一只鸟。

关于我的爱情,这是最让我苦恼的地方,我似乎对谁都很友善,只是没有心动的感觉。不管那人长得如何英俊帅气,或者多金有才,我都只觉得那是具皮囊,看不到灵魂,无法产生共鸣。

母亲曾经一度担心,我因为自己的身世,对爱情婚姻产生不好的想法。其实这些都是多余的,就像母亲会选择在我懂事的时候告诉身世,而这些我早就了解。

我的记忆似乎很早就有,从在那个温暖的怀抱中就产生,那个怀抱像是梦魔一般,困扰我很多年。

十六岁的那年,我午睡醒来,屋子里静悄悄的,大人们似乎都不在家。我爱极了这种安静,一个人光着脚丫在屋子里乱窜,那感觉就像回到小时候,舒心极了。一抬头,大厅中央站着一个男子,他静立不动,脸上是和煦的微笑,让人痴迷。

我竟然认得他,他就是困扰我多年的人,我一直梦见的那个有着温暖的怀抱的人。

“我认识你!”这是我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当时我光洁的脚踝就那么裸露着,像是当年的我。

“小心着凉!”这是他说的,他虽然没有说回答我的话,可我知道他知道我认识他,一定知道。

我还清楚,他在等我,就像这么多年我在等他一样,他也在等我。别问我为什么知道,知道就是知道,没有为什么,就像爱就是爱,没有为什么爱,只有为什么不爱。

☆、第157章番外二关于爱玲

我叫周爱玲,出生在一个官宦之家,用后世很流行的一个词,叫做官二代。

我的jiejie嫁给父亲的学生,他们相敬如宾,我的父母也都是客客气气的相处。可我总觉得,这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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