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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0 (第2/2页)
她给孟见琛当秘书,借着机会结实了一位金融精英。她颇有几分姿色,学历也不错,很快就俘获这枚金融精英,过上了远优于其他同事的生活。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她之所以结婚后还出来上班,完全是为了打发时间。不然在家当个富太太,有什么意思呢?“我老公上周去香港出差,说是要给我个惊喜,回家后给我带了一只爱马仕。”周秘书转了转无名指上的钻戒,叹了口气说道,“可惜他是直男审美,买的这个包啊,太土气了。”陈洛如瞥见她办公桌上搁的那只Hermes2了句:“这颜色是有点儿土气。”她记得这款包还有黑色、粉色和金色,陈洛如比较偏爱粉色和金色,所以她买了两只。这话一出,周秘书顿时被噎住了,就连其他几位秘书一时也不知该如何回应。谁都能听出周秘书是故意在炫耀她老公又有钱又大方,这时候就应该说:“哎呀,你老公对你这么好,我要是有这种老公就好了。”而不是像陈洛如这样顺着周秘书的话说——情商也太低了吧。这事儿怨不了陈洛如,因为在她的观念里买一只六七万的爱马仕包包就跟普通人街边买个冰激凌一样。陈洛如不是情商低,而是从来没有接触过这样的场景,所以不明白她们的真实意图。在她的圈子里,起码也得买个稀有皮Brikin才好意思拿出来说道说道。如果有人对你说:“这个冰激凌好难吃。”难道你会想到她是在跟你炫耀她买得起冰激凌吗?当然是跟着一起吐槽这个冰激凌难吃了!周秘书眼见着氛围被陈洛如搞僵,笑了笑,继续说道:“我也说嘛,花六七万买个这个丑的包,太不值得了。”“没事,你可以收藏起来,也许哪天能升值呢。”陈洛如安慰道,“不喜欢换一个背就好了。”旁边人也附和道:“是啊,你老公给你送爱马仕你还不满意,看给你挑的!”周秘书脸上浮现出一丝快意的笑容,又佯作不满道:“我老公这人就是,说话做事不爱和我商量。我前些日子不是说养只猫么?他二话没说就给弄了只布偶猫,还说什么火柴血,可贵了。”“你家那只布偶也太漂亮了吧,眼睛碧蓝碧蓝的。”同事羡慕道,“我家地方小,都没地方养猫呢。”“就是就是,我家那只布偶跟你家的布偶,品相真是没得比。”“嗨,也就是他想要布偶,其实我想养斯芬克斯的。”周秘书说道,“那个猫特别酷,长得像外星人,我喜欢。”斯芬克斯就是加拿大无毛猫,据说在养猫一族眼里,养斯芬克斯可以站在鄙视链的最顶端——这种无毛猫价格极其昂贵,饲养条件也很苛刻,有的猫主人甚至专门在家打造恒温室供无毛猫居住。陈洛如也喜欢小动物,但是她对于斯芬克斯这种猫有点儿欣赏不来。她觉得猫毛过敏的爱猫人士养养斯芬克斯还说得过去,一般人谁养这个啊,撸猫难道不就是撸猫外面那层绒绒的猫毛么?兴许是刚刚被陈洛如杀了点儿风头,周秘书面带笑容地问:“陈小小,你养没养宠物啊?咱们办公室挺多人都养了猫和狗的。”养宠物,在某方面也是生活品质的象征——你得有个大点儿的住所,你还要有闲钱和精力去侍弄宠物,要是自己都养不活,还养什么猫猫狗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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