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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9 (第2/2页)
,像是感叹自己青春不再似的。在那一刻,阿泽有种冲动。想要开口问,‘你还记得十四岁的我吗?就是那个买不起贝司的孩子。’只不过,话在要问出口的时候,就夭折在喉间。不必问这些往事了吧。他必定是不记得的。走到某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男人挥手和他道别。他们顺路的这段路线,之后每日都一起走。到了那个十字路口的时候,就分道扬镳。阿泽在告别阿森之后,拐进路边的一个便利店。在收银台前站定,“给我一包三五。”“三五今天没有了。”勉为其难地抬起头,看了看。眼神擦过一个熟悉的包装,那是他十四岁时候的中南海。是记忆单薄地可怜的十四岁。“那……七星吧。”他摸出口袋里的零零碎碎的钱。仍还是未成年。可是再也没有人会把他认作未成年。时常套着一条有洞的褪色牛仔裤,带着唇环。他和三年前已经截然不同。只会被认作是游手好闲的小混混罢了。买了烟并没有立即回家。而是蹲在那个十字路口的拐弯处抽了一根。从来不介意抽什么烟。什么抽地舒服习惯,什么都好。就像看过形形色色的人,最终都不会有交集,甚至连个照面都不用打,就直接擦身而过。总是像在流浪,从来不知道自己的根在哪里。很自由,但很寂寞。3「我需要的,不是一个可以停留的地方,而是一个能够让我为他停留的人。」陆屿光为那首歌填了词,叫。四个人试着排了几次,一拍即合。期间,问陆屿光要烟抽的时候,看到他包包的外层里装着一盒喉糖。似乎也没见他吃过,以往几次在PUB的演出前,也没注意到他有吃喉糖防止锁喉的习惯。“你女人给的?”笑笑问他。陆屿光听了有点窘,尴尬地吼,“滚。”想到里那些深情而又悲伤的话,不知道他有怎样的故事,心里又住着怎样的人。一时间有些好奇。那一晚在Bell,玩得很high。返场了好几次,台下的观众还是不过瘾。阿森和阿泽最后又玩了一段合奏,阿森难得兴奋地玩转起花式来,鼓棒转地飞快。阿泽看到男人从套鼓后面站起来,185的个子高挑显眼。鬓角边有点汗水。他将两支鼓棒向着观众扔了下去。他看了一眼阿泽,随即笑着走过来。他在阿泽面前弯下腰,什么都没有说。彼此之间的停顿仅仅只是一瞬,意思却能够被清晰地传达。阿泽笑着勾上去,阿森从后面紧紧抓住了他,他已然整个伏在男人的背上。阿森背着他从舞台的一侧奔向另一侧。区区一个舞台的长度,却感觉到无比的欢欣与喜悦。台下是歌迷的掌声和笑声。他们也在笑。阿泽的脑袋就偏倚在阿森一侧的肩膀,他隐隐间能够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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