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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2/2页)
,结果,小叔不但把美少年给杀了,还将送礼的人修理了一顿。当时年方十一岁的我得知此事后,吓得三个月不敢与小叔正面接触。因为,如果有一天,我那不伦的情感被小叔发觉了,我的头也会如那美少年一般,被砍了下来扔进水池里!十五岁,有着修长且具弹性的少年身体,十五岁,正是青涩的年纪,十五岁,对异性有着本能的依恋。然而,十五岁的我,却只想着我的小叔——那个只爱美人的下流小叔!今天,父亲叫我把一从西域人手里买来的珍贵物品送给小叔。我本来不想去的,但是,在父亲的疾眼厉色之下,我不得不低着头,把装着珍贵物品的长匣子抱在怀里。小叔不但喜欢美人,更喜欢珍奇的东西。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癖好,家中长辈知他喜欢珍贵的物品,便到处收刮好东西给他当礼物。我不知道为什么伯伯叔叔们会如此疼爱他,但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好妒忌的。因为我喜欢他,喜欢他便不会妒忌他,讨厌他。我觉得,小叔受到宠爱是理所当然的,是天经地义的。绕过几道回廊,便到了小叔所住的院落——流芳轩。当初看到这几个字时,我一直不明白,为何不是“留芳轩”,而是“流芳轩”?“留”与“流”虽同音却不同意。直到多年后,我方明白了其中的意味。“十四少爷,您来了?给十爷送礼来了?”如黄莺出谷般的声音出自院口的丫环之口。我不用抬头看,也清楚这是小叔的侍婢流莺。一个水灵灵的妙龄姑娘。虽名仪上是侍婢,但有时也做侍寝。像流莺这样即是丫环又是侍寝的不在少数,这还不包括在小叔的众小妾之中呢。家中,共有十个伯叔,而十个伯叔共有二十五个孩子,十四个少爷,十一个小姐。小叔不爱人叫他小爷,所以加了数,称为十爷,而我同样不喜欢被称为小少爷,故,众人唤我为十四爷。我随意地点点头,便进了院门。才一进去,便听到小叔调戏侍妾的嘻笑声。我微皱了眉,加快脚步,进了主屋。里面的人看到我的兀然出现,并没有停下嘻笑声。我微抬头,看到小叔正敞开着衣襟,一脸色相的在美得如水仙般的女人身上摸索。我咳了两声,引起了他的注意力,他抚开披散的发,迷蒙的眼望向我,望得我心跳倏得加速。“啊,是小影儿啊,有事?”很好听很好听的声音,自我从出生到有意识以来,他的声音是我听过得最好听的声音。懒洋洋的,带着一种魔力般的磁性,难怪女人们听了酥软,即使同是男子的我听了也心酥了几分。“爹叫我送这个过来。”我把长匣托在双手上,呈给小叔看。小叔立即推开女人,伸手修长的手指,挑开了长匣的扣子,打开盖子。由于是背着盖子,所以我看不到匣子里的东西,但从小叔惊喜的脸上可以看出,这一定是个不错的东西。看来,这次,父亲讨好对了。是的,讨好!众家人,都在讨好小叔。不知道小叔有什么魅力,竟叫众家人如此讨好他!?事实上,我爷爷曾立下誓嘱,家中的一切全由小叔继承,而其他人,只能得到一点点好处。所以,为了以后能过好日子,家中的人才会极力的讨好小叔。不例外的,我的父亲也是!小叔满意的合上盖子。叫两个侍妾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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