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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7 (第2/2页)
芳名不芳名。汤屠户常年在周边的乡镇转悠,白天去收猪,晚上回来屠宰,桃花有一次跟着爹出去帮忙,偶遇了隔壁庄子上的穷秀才白建修,被他吟诗作对的样子倾倒,一心要嫁给他。这秀才虽然家贫,却是眼高于顶的一个人,一心要娶美娇娘,根本不把桃花这样既无风情又无姿色,甚至看起来还有些傻大笨粗的村姑瞧在眼里。只是因为桃花常常送钱送东西贴补他,白建修渐渐地才开始愿意搭理桃花。一晃眼几年过去,他仍没考中举人,在乡间,二十七八岁仍然没结婚的算是老光棍了,人家有钱有貌的姑娘根本瞧不上他。白建修心知自己再不娶亲的话,越拖越老,越老越难,于是硬着头皮娶了桃花,桃花虽然貌丑,但是汤屠户家是殷实的小康之家,嫁妆必然是少不了的。桃花嫁过去之后,为了让白建修好好读书,家里家外所有的活都自己揽了下来,又给他当媳妇,又给他当使唤丫头。她本就是个能干的女子,把白建修伺候得舒舒服服。在桃花看来,两人也是有过一段甜蜜的时光,白建修快三十岁才娶到老婆,秉承着关了灯都一样的原则,自然是少不了要行夫妻之事的。桃花很快便怀上孩子,但是白建修不准她生,说是马上要乡试了,眼下正是复习的关键时刻,若是这时候生了孩子,婴孩哭闹会耽误自己读书。其实这只是其中一重原因,真正的原因是白建修瞧不上桃花,他始终觉得自己发达后会娶一个大家闺秀,岂可让一个屠户家的女儿替自己生下嫡子。另一重原因是,如果桃花怀孕了,那么谁来洗衣做饭打扫伺候他,总不能让他一个读书人去伺候一个屠户之女吧。桃花深爱白建修,自然是言听计从的,他说先不要孩子,她就听话去打胎,乡下郎中手里没个轻重,一年打了四次胎。最后那次,桃花血流不止躺在床上下不了地,白建修大惊失色去找汤屠户,黄大娘来照顾了桃花半个月,她才从鬼门关里抢回一条命,只是从此身子不好,据郎中说,恐怕是怀不上了。这白秀才不久就中了举人,有不少农户和商户找他献银子避税,手里有些钱之后,他找人印了几本诗集。白建修确实有几分才情,诗集卖的很好,反复加印了多次,名头越传越远,还有人专程上门来求他的墨宝,渐渐地银子和地位都有了,他越发看不上桃花了。后来有个一个财主的娘死了,请白建修写了一篇思母赋,葬礼上读出来一片喝彩之声,财主很有面子,财主老婆更高兴,为了显示尊敬读书人,便把老公最得宠的一个小妾苗丝贞送给他当稿酬。苗丝贞生的花容月貌,她来了之后,白建修再也没碰过桃花。两人把桃花赶到厨房边上的偏房里去住,拿她当女佣使唤,洗衣服做饭,所有的活儿都是桃花的,甚至做那件事情的时候,还要桃花在旁边掌灯,因为苗丝贞说,大户人家的太太和老爷行房之时都是有人伺候的。桃花没有半句怨言,一直尽心尽力照顾白建修和他的新欢,她心里存着一个念想,总有一天他能再想起自己的好吧。她晓得自己本就配不上白建修,当初也是她一人痴恋他而已。一个屠户家里的粗野丫头,能嫁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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