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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 (第2/2页)
r>包秋秋回头看了看,又转回来,犯嫌又不怕死的继续用胳膊肘撞他:“哎刚才那个帅哥你认识?”认识?胥罡迟疑一下摇摇头。“那就是歌迷了。”包秋秋一拍大腿:“我说他看你眼神咋那么热烈……”“那是因为你的动作太辣眼睛。”胥罡淡淡的回一句:“你脸皮厚也不想想别人。”啧啧两声,包秋秋干脆身子一歪,直接靠到他肩上:“说不定你歌迷就给咱俩拉成官配CP了呢。”“都十几年了,你死心吧。”胥罡看了眼舷窗外,不远处停机坪上,一架拖行李的车闪着转向灯慢慢走远:“要配早配了。”“我说,”包秋秋慢吞吞的摸着下巴,一脸匪夷所思:“你不是还想着你那个谁谁,流川枫吧?!”“坐直了。”胥罡皱眉,没接话:“马上开始提速起飞了。”流川枫。脚踝那里有隐约的疼痛,似真似幻。那处纹身,这么多年,更像是习惯了。记得聊的热火朝天那段时间,他曾在脑海里勾勒过那个躲在“流川枫”网名后面的男孩子会是什么模样。年轻的大学生,比自己小那么两三岁。笑起来可能有酒窝,特别阳光的性格,个子高,喜欢打篮球时候耍帅,博得女生啦啦队的尖叫和崇拜……他就这么一个网友,不仅落在了心底,还纹在了脚踝上。曾经有歌迷问起,他只能说,自己喜欢看灌篮高手,喜欢流川枫这个角色。没有人知道,他喜欢的是那个躲在流川枫后面又狡猾又天真的男孩子,虽然他连见都没见过。……………………………………………………C市体育运动中心的篮球馆。“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开场伴奏过后,一声高亢长腔的开嗓像是一柄用力掷出的标枪,划过完美的弧度撕开空气,直取目标后钉在地面尾端高频颤动。燃到烧起,那种感觉太过瘾。“千古江山英雄,人道寄奴曾住,人道是,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的仓皇呀,仓皇北顾……”胥罡的嗓音不是那种微哑尖锐带着少年感的腔调,自然这首曲子他也没打算依葫芦画瓢的原样演绎。辛弃疾的词是骨,曲调是皮,至于歌者的演绎技巧和伴奏的糅合,则是填充丰满的灵魂。九十年代中期一战成名的硬摇滚,除了基础的爵士鼓吉他贝斯电子琴,里面独一无二的民族乐器笙的添加更是令人眼睛一亮的存在。歌友会之前,胥罡跟红姐包秋秋及乐队其他成员开小会定曲子商量基调的时候就确定了,笙的演奏者太难找,优秀的更是凤毛麟角,这首歌干脆弃笙,大胆的换用长笛。为了长笛的无缝隙融入,胥罡跟包秋秋两人一人长笛一人吉他的练了好久,甚至一些地方的曲调做了些许的调整。长笛是胥罡小时候学过五年的乐器,捡起来从生疏到熟练也很快。胥罡不求显露深厚功底什么的,只有中间一段过门淡化了所有其他伴奏而突出长笛,说简单也简单。只是哪怕只是这样的小小改动也凝聚了演绎者的心血,更何况换了长笛,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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