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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 (第1/2页)
做出一个男人的样子,然而当他的母亲道晚安吻别他的时候,原来的感觉又回来了。是那面镜子在作怪。他并不介意照在镜子里的自己的脸,也不在乎天花板上映着自己的投影,然而他却怕天花板上自己那个投影映现在镜中。他把蜡烛挪开,以便拆散这种组合,随后又鼓起勇气将蜡烛放回原处,顿时又惊恐万状。他知道那究竟是怎么回事,它并没使他联想到任何可怕的事,但是他很害怕。最后,他扑灭蜡烛,跳进被窝里。他能忍受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但这间屋子有着比镜子还严重的缺点:面对着一盏街灯。有些夜晚运气好,灯光丝毫不令人惊恐地透过窗帘照射进来。然而有时头盖骨般的黑斑会落在家具上,他的心脏就怦怦地猛跳,他惊慌失措地躺着,其实全家人近在咫尺。他睁开眼睛看看那些黑斑是否缩小了。这时他想起了乔治。心中那不可测的深处,不知何物在蠕动。他喃喃自语:“乔治,乔治。”乔治是谁呢?无足轻重的人——一个普普通通的仆人而已。mama、艾达和吉蒂比他重要多了。然而他毕竟太小,考虑不周。他甚至不曾意识到,当自己沉浸在悲哀中时,竟制服了心里的鬼怪,进入了梦乡。萨宁顿是莫瑞斯的人生中的下一个舞台。他没有引起人们注目地横穿过去。他的成绩不佳,其实比他装出来的要好,体育方面也不突出。人们倘若注意到他,就会喜欢他,因为他长着一张开朗亲切的面孔,对旁人的关切立即做出反应。然而,像他这种类型的少年比比皆是—一他们构成了学校的脊椎,我们不可能端详每一块椎骨。他走的是一条平凡的路一被关过禁闭,挨过一次鞭笞,作为古典文学专业的学生,一级级地升班,好歹升到六年级。他成了学生宿舍的舍监,后来又任全校的监督生,并被选为足球队员。尽管笨手笨脚,他却很有力气,身子骨很结实。板球嘛,他打得不怎么好。作为新生,他曾被欺负过;他反过来欺负那些看上去闷闷不乐或孱弱的学生,并非由于他残忍,而是由于这是司空见惯的事。总之,他是一所平庸的学校的平庸的成员,给人留下个模糊而良好的印象。“霍尔?且慢,谁是霍尔?啊,对,想起来了,那家伙还不赖。”这一切是表面现象,骨子里他感到困惑。他已失却儿时的早熟的鲜明个性,那时,他曾把宇宙理想化并做出解释,结论是宇宙中充满了奇妙的洞察与美。“出自婴儿和乳臭未干的小儿之口……”而不是一个十六岁少年的言论。莫瑞斯忘记了自己曾有过无性的时期,如今进入成熟年龄,方领悟到孩提时候的知觉是多么正确明智。目前他已下沉到比那时低得多的地方,因为他正朝着生荫的幽谷(译注:作者把第23篇的“死荫的幽谷”改为“生荫的幽谷”。)往下降。该谷位于矮山与高山之间,除非先饱吸弥漫在那里的雾气,谁也穿不过去。他在里面探索的时间比绝大多数少年要长。一切都是模糊而非现实的,酷似一场梦。莫瑞斯在学校里做过两场梦。它们能够象征这个时期的他。在第一场梦中,他感到非常暴躁。他在踢足球,对手是他十分厌恶的一个没有特征的人。他竭力想看清楚,那个不易分辨的人忽然变成了小园丁乔治。但是他不得不小心谨慎,否则那个人会重新出现。乔治沿着田野朝他奔跑,赤裸着身子,从柴火垛上一蹿而过。“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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