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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1/2页)
利益。吴凛一的父亲吴光琮一手扶植起来的企业在C市算数一数二,他从记事起过的也都是养尊处优的日子。大约是高中的时候,吴凛一突然开始厌烦自己拥有的一切,跟父母起过不少争执。捱过高考,吴光琮夫妇万般无奈之下只好拟了一份合约,明明白白写着他三十岁之前父母给予他相对的自由,不插手他的主修专业乃至工作安排。但三十岁之后,必须遵守合约回到自家公司学着接管贸易。吴凛一冷静下来之后倒是利落地签了字。大学前两年也还相安无事,到了大三的时候,吴凛一交往了第一个情人。他打小爱面子,生怕别人议论自己的是非,于是在处理感情上也是畏首畏尾瞻前顾后,唯恐旁人知道自己是同性恋会惹来非议。这位初恋慢慢对他的态度产生了不满,一闹两闹,两人又年轻气盛,不过几个月就分道扬镳了。沉寂到毕了业,吴凛一玩心不改,没想过要安顿下来,整日在酒吧夜店泡着,随后认识了郑立杰。郑立杰年轻的时候容貌算是清秀,语调总是带着几分妖气,人也随和些,当年吴凛一沉迷其中,甚至动过结婚的念头。奈何戒指还没选好,郑立杰就为了自己的“大好前程”把吴凛一给蹬了。吴凛一觉得那是自己最窝囊的一次。从来都是他拒绝别人,哪有别人甩他的道理?郁闷了许久,自己喜欢男人的事儿或多或少传到了父母的耳里,二老就旁敲侧击要他带个女朋友回来,他不依,二老又开始数落他玩心太重像个孩子。前面我说了,吴凛一最怕别人说他的负面,没办法,说自己像个孩子没着没落的,自己找个工作总行了吧?思来想去,觉得跟他叔在学校里当个老师也挺好,有公寓住,还能显得自己正经一点,再加上自己大学里对物理学研究的还很通透,倒不如在学校里混上三五年。再后来,遇见了那人。久违的奇妙感觉,让他不敢放手。吴校长低调,从不提及自己颇有名声的兄长,所以学校里的所有人都觉得吴凛一也仅仅是校长的侄子,并不曾知晓他的背景。他觉得这样很好,至少别人不会虚意奉承。可是齐崇赫在跟他在一起的一年零两个月的时候不无讥讽的叫他“吴少爷”。他的心立刻就凉了半截,那人想来是一早知道他的身份,才会答应他的吧。摔门而去后,吴凛一告诉自己,此生都不可能再踏进这门一步。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好塞进车里,他给父亲打了电话:“上次你们说过的去英国进修的事,我会按时去的。”他一直以为自己绝情起来不会有丝毫回旋余地。正如跟郑立杰彻底闹翻的那个晚上,他居高临下满是不屑看着那个颓然坐在沙发上的男人,尽是无情奚落:“妻离子散的时候想起我来了?洞房花烛的时候怎么没见你像今天这样哭着喊着来求我啊郑立杰。对于你,我已经玩腻了,你是你我是我,从今往后,别再出现在我面前。”当飞机跨过六十四经度,辗转十余个小时在雾都停落的时候,吴凛一忽然有怅若所失的感觉。大约是初来乍到的第一个月,一个平常的午后,他的心没由来的一颤,手中的玻璃杯落在地上碎成了几片。捡拾碎片的时候,就想起从前,齐崇赫手臂上被摔碎的碗碟划出的伤口。别想他,别想他。吴凛一,一切都结束了。十二月底的周末,吴凛一在公寓里窝着只觉得实在是冷,披上大衣瞥了一眼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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