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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5 (第2/2页)
/br>是下午,盛赞换心情在练钢琴,盛向安捧着他的杯子下去倒橙汁,走过客厅时,看见后面庭院有人,凑近一看,是陶宋,他弓着腰坐在太阳椅上,在抽烟。那时盛向安还不惧他,抱着摇晃不停的橙汁上前,奶声奶气地叱骂他在这里抽烟。我要去告诉小叔叔!他做个鬼脸。但没等他转身,突然脚下一绊,他摔倒了,紧接着一段guntang的烟灰掉下来,掉在他手臂上,还带着火星。他害怕这些火星烧毁他的皮肤,因此害怕地失了声,只是呆着。陶宋吸完最后一口,把烟头丢进可乐铝罐,蹭掉软拖,穿着白袜子的脚在盛向安手臂上一点,烟灰散了。“少去琴房。”这是十八岁的陶宋对他说的。第二十四章盛向安在陶宋看来是只软脚虾,仅是表面威风,只要轻轻一掸,就会迎风跌倒,再也爬不起来。他没有拐弯抹角,直言道:“别给盛赞惹麻烦。你和谁玩,玩到哪儿去,床上天上都随你便,但是别想着往盛赞跟前凑。离盛赞远一点,包括你。”烟抽到尾巴,他摁灭在路边的垃圾桶上,风呛进喉咙,像含了一颗薄荷糖:“有空去趟学校,把退学手续办了。”盛向安木着,陶宋拦了出租车,把他推进去,对师傅说:“都问他。”出租车开走,擦肩而过时,盛向安偏头看他,眼里好像充了泪。陶宋上楼,还提前闻了闻身上的味道。小高是个烟鬼,对烟味习以为常,盛赞鼻子却灵,在他唇边一嗅:“抽烟了?”陶宋无奈:“小狗鼻子呀,就抽了一根。”原本他烟瘾也重,但盛赞不喜欢,呼吸道又受不了,渐渐的陶宋就戒了,至少在盛赞跟前是不会抽的,连烟盒子都不会叫他看见。仔细一想,他们似乎都在为彼此,或是因为彼此而改掉一些坏习惯。盛赞和陶宋坐在一起,小高坐在对面,三人有说有笑的,空了一个位置也不影响。小高吃到一半受不了了:“别腻味了,我要不跟你们唠一下我前女友吧。”“吃口红那个?”陶宋乐了,见盛赞疑问,回忆道,“就是你第一次演出,剧院那个短头发戴帽子的小姑娘,音乐学院的,冲后台给你送冰激凌那个。”盛赞隐约记起,随即惊讶。“对,我前女友,上上个月分的,最近想复合,缠人得很。”一看他表情,小高就知道这位压根儿不知道自己助理有过这麽一段情。陶宋回忆:“小姑娘喜欢买口红,还喜欢吃口红。”“可不,最喜欢给我搞,再吃,”小高郁闷,“我说你咋不直接啃呢,她说我嘴巴上的好吃。”盛赞疑惑:“为什麽?”小高:“……认真的,你们俩真在谈恋爱啊?他怎麽还没修出形。”盛赞更疑惑:“修什麽形?”小高:“……”陶宋笑死了,给盛赞倒水喝,不让他纠结。小高:“别喝水,去吃陶宋口水。”幼稚死了。吃完饭,三人告别。回家后盛赞先去洗了澡,陶宋坐在客厅地毯上和数学组的人讨论给学生布置的元旦作业,听到背后响动,盛赞擦着头发光脚出来,坐上他背后的小沙发,突然把手伸到他面前。展开,是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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