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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0 (第1/2页)
年前的梦想用这样的方式顺利实现,让我甚至觉得真实的有些恍惚。可能生活就是如此,看似在飞速前进,实际上总是为了把当初的缺憾填补成一个完整的圆。脑海里不知怎的,突兀的蹦出一句歌词──我的人生就是,一错再错,错完了再重头。☆、57、小别胜新婚(完结倒计时2)对於我这麽个没想过进五百强更没打算去金融界当精英只想蜗居在自己的公司里过日子的人来说,MBA很大程度上,只是增加眼界与阅历而已。而且众所周知,除去课程本身,MBA班级的同学,那群来自五湖四海各国各地的高管总监,才是最有价值的资源。譬如进了商学院没多久,耳边就广为流传著某位在国外做生意的学长,为了得到更多的同学名单以拓展人脉关系,不惜在这里读了三期也死活不肯毕业的光荣史。MBA的课程安排颇紧,刚来国外也是处处不适应,我被那成天堆积如山的虚拟case和presentation弄的头晕眼花,简直恨不得一天能有四十八小时供我安排。还好有骆鹰不时照应,加上迟暮那位压根不懂得节省为何物的大少爷每天在我下课回去的路上都会打来的越洋电话,人生才总算还有那麽点色彩。大概也只有自己亲自体会,才能感受到身处异国的各种不易。迟暮在国外呆了将近十年,一开始是不是也是这番模样?我突然开始庆幸,可以体验到他曾经的经历。哪怕只是冰山一角,至少也靠近了一些。所幸日子就像擦玻璃,总是越来越透亮。渐渐熟悉了情况之後,一切终於慢慢步上正轨。课程虽不轻松,却让我找到了很久不曾有过的挑战感。半年多後,骆鹰再度背著个大包来找我告辞。我看著他一脸憔悴胡子拉碴的模样自然不忘说点风凉话嘲笑他一下:“出柜的代价有点大吧?我说骆先生啊,您干脆留在这里,当悠哉的tuger股东算了,别去糟蹋人小江了。”他不甘示弱的瞪我一眼:“我会把阁下的意见转告给暮的。”“……”我识趣的闭上了嘴。看著他远走的背影,我忽然想起了迟暮回来的那时候,似乎比之前瘦了不少的样子。那个不爱诉苦的家夥,到底一个人承担了多少我不知道的东西?我的眼睛突兀的酸涩起来。当时我决定出国读MBA,一方面是为了完成当年的梦想,而更大程度上其实是一种逃避。我甚至做好了最糟糕的打算。哪怕等我回来时他已经迫於现实的压力另有归属,我也不会再有什麽遗憾。至少我们曾经真的有过感情。可我是不是忽略了,仅是迟暮出柜这件事本身,就已经需要多大的勇气和坚定。因为之前的阴影我就懦弱的当起了惊弓之鸟,对他又何尝公平?晚上再度和迟暮通话时,我问起了早该关心的问题:“你和你爸妈的关系,现在怎麽样了?”他明显的讶异:“好好的问这个做什麽?”“大惊小怪。”我不屑的鄙视他一下:“关心下岳父岳母,不行吗?”他沈默了半天,突然笑出声:“等你回来就知道了。”……就知道这家夥口风比什麽都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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