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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8 (第2/2页)
,何况,这种繁华城市的变化,总是日新月异的。到了酒店不远处,司机没有再往前开,按照客人的要求停在一个便利店门口。顾钦结账,进入便利店买了伞,又在附近的花店买了一束红玫瑰,借镜子整理了一下着装。鲜花店的女老板暧昧地看着他,“约会?”顾钦没有解释的意思,顺着这个说法点点头。“祝你有愉快的一天。”“谢谢。”雨不知不觉停了。顾钦的视线转向街道,陡然一凝。长街尽头,一个手捧玫瑰的绿眼睛男人缓缓走来——莱茵·埃文斯!第107章一零七庄锦最喜欢的天气,就是小雨。与那种暴烈如千军万马的倾盆无关,他爱的是淅淅沥沥的缠绵,如果能配上青石路那样如同江南水墨描绘的画卷更好,可惜的是,这里是好莱坞,国际化大都市,快节奏、摩登、时尚,注定没有那种意境。庄锦打着把伞,准备下楼买点东西。萨丁酒店的格局,看起来就有一种“我很贵”的直白感觉,这个城市不欣赏内敛,就和这个国家一样,大胆而激进。雨天的行人较少,再加上乌云遮蔽天空,使得白天也给人夜晚的错觉,路灯已亮起,让人分不清白昼和黑夜。庄锦慢悠悠地出了电梯,从酒店的侧门走出。说是侧门,其实离正门并不远。庄锦对着手机上的导航辨认了路径,沿街延展的方向走了几百米,只要再穿过一条马路,就可以到达目的地。国外的好处在于,他在这里没有名气,没几个人能认出自己。庄锦信步走在两条街道中间的空档处,路人行色匆匆,红绿灯在雨中蒙上层湿润的色泽。天色昏沉。“咝——”忽然之间,粗哑的、尖锐的声音刺破耳膜!“啊——”有路人尖叫起来。伴着轮胎摩擦地面的刹车声和打滑声,两束白得刺眼的光朝着路中央斜斜射来,雪亮的探照灯不断靠近,时间骤然停止。来不及逃离,也没有逃离的意思,路人惊恐的脸仿佛离得很远,扭曲成呐喊的形状,庄锦的脑袋里悠悠漫上这样一个念头:车祸啊……还没试过呢。[庄锦!]1秒或者1毫秒,又或者更短,酒店高层骤然跃下一个小小的橘色身影,学习机首次体验到心急如焚的滋味,程序飞快地运算着各种可能:要靠机器猫的身体拦住失控的汽车纯属天方夜谭,为今之计是脱离这个身体进入宿主体内,然后cao控人类的肢体避开,而整个过程需要的时间是……车辆触碰到人体的时间是……来得及。学习机心神一定。对于这冠绝蓝星的ai而言,在碳基生物眨眼那样短暂的时间里,它就能做到很多事情,两者的时间观念可说是完全不同。[我是不是该给你起个名字?][???][一直叫你学习机,作为宿主来说,我很不合格吧。][……]庄锦垂下眼睑,悠然轻笑一声。聪明人总是多疑。假定换一个宿主,恐怕会有不少人在得到诸如aptx0991之类的金手指后如获至宝,毫不怀疑地按照其说明来使用,一步步走上巅峰成为人生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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