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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 (第2/2页)
开一枪就行了,你还像只崴脚的羊一样跑不了。”“我为什么是只羊?”余毅望向他的眼睛,“他们为什么想弄死我?”谭思麟恨铁不成钢地伸手掐了掐他的脸,“官与匪自古就是水火不容,就算他们不弄死你,你一个人也是太危险了。不行,我还是跟去吧,阿威——!阿威——!”阿威应声而来,探着头问道:“什么事?”“你去城里帮我买一套女装过来,还有发钗胭脂,看见什么合适的就买什么。”阿威点点头去了,谭思麟转过头,就看到余毅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干嘛?”“你不会是想要……”谭思麟皱着眉头朝他手臂打了一巴掌,说道:“小弟不行,弟弟不行,情人总行了吧。”“真的吗?”余毅低头继续捣鼓伤口,他在给自己换药。“你为什么觉得他们会弄死我?”“你为了跟林老头抢夺那个东西,连命都可以不要了,你觉得他们会在乎在宴会上死个人吗?”谭思麟再次按住他的手,“他们是官,看不起你这个匪,如果你死了,重庆没什么改变,顶多就是他们办事更顺利,收钱更容易。”“没那么容易死,而且寿宴上弄死我,好像很不吉利。”“我还,等着你给我赎身呢。”余毅抬头看他,又伸手摸摸他柔软的头发。这头发已经好几个月没剪了,谭思麟长得很快,已经到肩头了,密密麻麻地落下来。他拿了很带子绕起来绑住,把余毅推回床上躺好,“别再弄伤口了,手贱。”“放心,爷记着呢。”“嗯。”轻披衣袍,点绛朱唇,挽发钗起,装饰金银。谭思麟用他在梨园的那套工具为自己描了眉,化了眼,在用繁杂艳丽地发饰将那一头半长不短的头发装饰得更加得体。现在也只是早春,寒气还是源源不断地侵入。谭思麟上身穿了改良的旗袍式短衫,下身着一条甚宽的所以,青黄相接,也是勉强地端庄。他用胭脂涂了嘴唇,还用布条给自己做了个假胸。他个子不高,大概是从小就吃不饱,不够长身体,这么一通打扮下来,也是有模有样的。天气渐暖,但一入夜风还是有些急。余毅拿了自己的披风替他围上,自己则倚在后座上养精蓄锐。他的伤还没好透,他这个人是闲不住,连大夫都说他伤口没烂是命大,搞得阿威都差点拿绳子把他绑在床上。余毅今天难得穿上一身西装,而这种别扭的服装一向是他所摈弃的,嫌不自在,如今却为了那位大将军而甘心委屈自己。谭思麟还不知道那位将军是怎样的大人物,看这匪头的架势,应该是那种处在顶尖上用来仰望的。他年轻,嗓子也细柔,扮起女人来还是勉强可以的,不过那匪头闭着眼睛也不忘提醒道:“你待会就别说话了。”“为什么?”“林金山也会去,不怕他认出你,就怕他给你使绊子,这人心思可黑着呢。他虽说愿意帮我讲两句好话,但会不会话里藏刀带刺的,我也说不定。”“你干脆说我是哑巴好了!”“哎,不错的主意。”谭思麟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那上挑的眉眼又似乎带着一丝魅惑,看得余毅的心莫名其妙地漏跳了半拍。将军府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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