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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0 (第2/2页)
五,王铮终于觉得自己能坦然面对徐文耀了,他在这天炖了汤,给于萱送过去。哪知却在医院门口,他遇到一个想也想不到的人。王铮永远记得那个人的名字,他跟于萱一个姓,叫于书澈。于书澈。在刚刚跟李天阳分开,不知何处何处的时候,他曾经着了魔一样,偷偷跑到李天阳公司,见到了这个人。那个时候他还太年轻,没办法一个人处理这么严重而突发的伤害,在此之前,他习惯于听从比自己强势的人,比如母亲,比如后来的李天阳。他从没有想过这有什么问题,打小开始,他就服从惯了,听任自己的生活被他人安排,自觉调整自己的状态来配合别人,他在生活中永远处于被动,简单而盲目地相信强势的一方,但他忘了,母亲或许会按她的标准真心替他考虑,但爱人却未必。可是在那样的青葱岁月,就连怀疑爱人有私心这样的念头,都是对爱的亵渎。他就如跟随头牛进入屠宰场的小牛,哪怕周遭血流遍地,却只看得见脚下头牛的脚印。一夕之间,他突然被抽离了生命的重心,被人狠狠扔到冰天雪地里,血管里都快冻成冰渣子,他那么无能,没有与生俱来的自救本事,只剩下一种下意识,要去寻找那曾经可以依赖的东西。他觉得自己离不开李天阳,所以他在打不通李天阳电话的情况下,畏缩地,不安地去了李天阳的公司。就是在那里,他看到了于书澈。那个男人外表无可挑剔,身段窈窕修长,比一般男性多一分妩媚,却又保留男性该有的俊朗自信,衣着也很得体,银灰色的名牌西服仿佛量身定做,看上去,这个人从发型到皮鞋,每一个地方都精挑细选,妥帖稳当。最重要的是,他看起来如此张扬,却又风度翩然,那些举手投足的张扬和优雅都是有根有据,糅杂在一块浑然天成,在看到他的一瞬间,王铮就明白,这种人天生男女通杀,绝对不是他一个书呆子可以相提并论的。就算是不甘心,他也不得不承认,有这么出色的对象在身边,又同是gay,李天阳怎么可能不动心?王铮想过,自己应该是恨这个男人的,但奇怪的是,对着这个人,他憎恨不起来。如果一定要将情绪分类区别,他对于书澈,其实是一种根深蒂固的讨厌。讨厌到,一碰到这种人,就想远远躲开。这种讨厌由来已久,未必是针对于书澈个人,也未必跟李天阳有关,而是一种动物本能一样的嫌恶,也许究其原因,是于书澈身上散发的长袖善舞的天性,能让王铮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能预想得到这个人只要他愿意,能多么开朗风趣,能讨好许多人,能如何轻易地将他王铮如临大敌一样的交际处理得面面俱到,于书澈,他天生就能讨所有人的欢心。更确切地说,于书澈的存在,就像为了衬托王铮性格中的缺陷和鄙陋一样,让他显得多么孤僻、不合群、腼腆、懦弱、可怜和无能。原来李天阳移情别恋的对象是这一类。王铮忽然就顿悟了,对李天阳,他根本没法去争取,去挽回,哪怕哭哭啼啼,苦苦哀求,哪怕要跟祥林嫂一样重复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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