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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2/2页)
着近一万的士兵前往离北方大郡最近的咕耶城,硬是强迫咕耶城的知府暂借出几亩田。知府本是不肯的,但就在和燕奇临亲自密谈一刻钟后,知府双手奉上了二十一亩田,其中有十亩算是当地属一属二的良田。至于燕奇临到底做了什么,等周呈晔瞧见十多天都下不了床的知府后,立即就明白了。他并不赞同燕奇临的做法,尽管粮确实是个迫切的问题,可问题是距离秋天只剩三个月的时间了,这是栽种能种出什么?可他偏就是有法子。“旱稻?”他疑诧问着。“你听过没?”江辽问着。“……我听过。”他疑诧是因为旱稻是种劣米,旱稻米粒小又硬,想要炊成粥可考验功夫了,但一些穷困人家也会栽种旱稻,只因旱稻成熟极快,三个月就能收成。“殿下说,旱稻适合种在穷水恶土里,最适合北方大郡。”“殿下怎会连旱稻都知晓?”旱稻这种劣米在北方几乎是不见踪影的,依燕奇临的出身,他实在没道理接触旱稻。“以往跟着殿下在西北征战时,那儿就栽了旱稻,殿下跟着大伙吃着旱稻,你不知道这是多么难能可贵的事,他是大皇子,可是他却跟所有士兵一样,蹲在堂间捧着难以下咽的旱稻吃着,一样配菜都不食,全都给了士兵。”睨了眼江辽那仰慕到愿意一生拿命作陪的神情,周呈晔实在不忍心告诉他实情——因为燕奇临不吃有脸之物,所以只能扒旱稻。“呈晔,近来你似乎有意无意地避开殿下?”江辽突问着。周呈晔脸色有些不自然。“能避到哪去?既在边防,就得想法子将金漠彻底击溃,要不得等到何时才能回京?”“回京吗?我倒觉得殿下不适合待在京里。”江辽忧心地叹了口气。“朝中变化诸多,难以掌控,视殿下为眼中钉者如过江之鲫,要不是还有皇上倚重,殿下的处境堪虑。”周呈晔不禁苦笑江辽真是个愚忠得无极限的蠢人,无视燕奇临的恶行。但不可否认的,燕奇临确实是个军事奇才,脑袋动得极快。“不难,只要咱们能将金漠给歼灭,回京时殿下必定受封,更委以重任,届时还有谁敢动殿下?”江辽定定地注视着他,细长的眸透着一股欣赏。“知道你多少把心思摆在殿下身上,真是教我宽心不少。”周呈晔没好气地啐了声,只因他这说法太过一语双关。对他来说,燕奇临太危险了,他必须拉出距离,依他所定下的目标前进,对他和周家才是最为明哲保身的做法,否则他走仕途可就一点意义都没有。可惜,旱稻还未收成,金漠族便提早叩关,只因今年的秋风来得比往来还要早。七月末,秋风刮起滚滚黄烟,带着几分刺骨寒冷。边防的士兵铁甲残破,兵器短缺,衣衫补丁,简直像是一群穷兵,可恨的是宫中的粮草至今却是一点消息皆无。就在金漠族叩关之时,燕奇临一马当先出关,像发狂般地杀入重围,也因而带动了士气,让两翼跟着往前厮杀,一口气将金漠族击退了近百里远。回程时,他让士兵将哨楼外围的灌木林给砍了,只为了让金漠族不能轻易躲藏。但这终究并非永久之道,所幸旱稻熟成了,勉强应了急。为了让士兵吃得下旱稻,周呈晔特地下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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