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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9 (第2/2页)
如此切地想要知道一个人的名字,问出口之后本来想着青年不会回答他,却意外地得到了答案。也许是出于以后不会再见面,告诉他名字也没有关系的心理,青年告诉了方凛他的名字。“我叫方凛。”青年说道。“我叫离焰。”出于礼貌,方凛也告诉了青年他的名字。青年撇撇嘴,“我可不想知道你的名字,身体好了就离开吧,我是来这里度假的,过两天就要走了。”方凛想起身离开,却因为体力不支差点从床上栽下去,把青年吓了一跳,“我说哥们儿你悠着点啊,我又没说让你现在走,起码等着你有行动能力在下床啊,你这个状态走出去要是死在外面我还成千古罪人了。”听着青年这么说,方凛总觉得有一种违和感,他潜意识认为青年应该是不把人命放在心上的那种,而且极其冷血,把重伤的自己带回来已经非常违和了。明明是第一次见面的人,却有这种感觉,方凛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撞鬼了,不然怎么可能这么邪乎。“这里是酒店,你在这歇着就行了,有啥事就喊我,不用客气。不叫看你和我长得这么像,你觉得我能对你这么好吗,告诉你,哥可是把你当自己亲弟弟了。”和他长得像?方凛有些诧异地打量着青年,那张邪魅狂狷的脸无疑可以算做颜值巅峰,自己也长得这么给力?“有镜子吗?”方凛咽了口唾沫,有些颤抖地说道。青年用看蛇精病的表情看了一眼方凛,不明白他在激动个啥劲儿,不过还是给他拿来了挂在浴室里的镜子。说真的,除了头发颜色不一样之外,他和青年长得别无二致,只是空有了这一款巅峰颜值,一头直冲天际的红毛硬生生把一张男神脸衬托成了杀马特。“你是不是暗恋我,然后整容成我这样的啊?你这头发从哪做的,改天我也去做一个,太带感了,把我的脸衬托得更加帅气……”青年话痨一般在一旁喋喋不休。之前是怎么想的,为何要染这一头红毛?方凛手一抖,差点把镜子掉到地上。#为自己失去记忆前的审美点根蜡##我旁边这个人的审美和我失忆前一样##我的审美到底是变好了还是变奇葩了#☆、第七十章失去记忆并不一定是坏事,至少这能让我更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第二次生命,以前发生过什么对我来说也许并不是很重要,因为我完全没有兴趣去回想关于以前发生的一切。现在,我还记得自己的名字,我遇到了这个自称方凛的青年,这就够了。除了一头红毛和时不时隐隐作痛的身体令我感到很不爽之外,其他事情还是很顺应人意的:我恢复得不错,只是皮外伤,没有伤及内脏;方凛并没有对我表现出很想赶我走的意思。说实话,虽然这并不影响生活,但失去记忆的我确实无处可去。我知道皇城,也知道很多一线城市,到了那里我必然可以靠着自身的长处谋生,问题是,我不知道怎么走才能到达那里。方凛是个好人,他不求回报地让我蹭吃蹭喝了一个星期,本来说的过两天就要回去,到现在也没有付诸行动。再怎么死皮赖脸,我也要离开了,毕竟我们只是陌路相逢的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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