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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7 (第1/2页)
一侧国境之畔,狼群出没频繁,因又称“苍狼之城”。从前举族东迁之时,便以此为临都。近年千叶冶织二业蒸蒸日上,不再逐草而居,年少一些的,便多半没见过这座传说中的狼城。此城对于鬼军八万将士,意义更有不同。因为城主不是别人,正是鬼军主帅御剑天荒。既是他出身之地,也是首战告捷之所;家中亲眷,如今也在城中居住。这一趟差使,轻松惬意不说,更有衣锦归故里之荣耀,真乃千载难逢的美差。消息传出,离火部立刻遭人侧目,吃了许多白眼丸子。翌日出发,御剑轻骑在前,大军随侍在后。众兵一路欢歌笑语,兴奋之情溢于言表。唯独不高兴者,屈方宁一人而已。只是额尔古、乌熊几人都留在鬼城,他的不高兴无人可说。当夜驻扎在一处清流边,众兵纷纷舀水捉鱼,又在水边点起篝火,煮鱼大嚼,笑声不绝。屈方宁一个人远远坐在黑暗处,望着御剑在火边与人交谈,心中无由一阵委屈,又忍不住有点儿骄傲:“我才不跟你服软!你不理我,我也不理你。”正胡思乱想,忽见火焰的烟霾后,御剑似乎向自己这边抬了抬头。他吓得连忙低头,心跳得砰砰作响,生怕给他发觉了。隔了一会儿偷偷瞥去,火边空空如也,御剑已经进帐去了。他松了口气,又有些莫名的失落。默默坐了一会儿,就在青草虫鸣之间睡着了。草原六月露水极重,次日清晨醒来,只觉身下潮漉漉的仿佛一汪水,身上却温暖异常。迷迷糊糊伸手一摸,摸到自己身上盖的一件厚重之物。原本盖得好好的,给他毛手毛脚一摸,一个尖锐的物事擦过他的脸,划得甚是疼痛。他吃了一痛,皱着眉坐起,一看身上披盖之物,顿时全身一僵,鼻腔也酸了起来。那是一件漆黑宽大的军服,肩领上缀着全军独一无二的五枚女葵纹章。他吸了两下鼻子,才恨恨道:“纹章都不拆,差点杀死我!”抱着那衣服又迷怔了一会,才整理衣装去应卯了。自此一路无话,六月底,大军抵达雅尔都城。城中长老在三十里外迎接,备了美酒肥牛犒军。屈方宁吃饱喝足,见追风懒洋洋的不太起劲,便一手牵着,走到集市上买豆饼去了。这集市也是十分热闹,无论牧民、猎户、贩卖小物的商人,脸上都有一股彪悍凛烈之气,腰带上插的都是圆月般的弯刀,随时可以徒手搏狼似的。集上多的是卖狼三样的,狼牙项链、狼爪手镯、狼皮褥子无所不有。屈方宁拿起一个狼皮帽子戴了一下,热得一脑门汗,连忙扯下来不要了。卖豆饼的小贩也是非常热情,虽只做了一个饼子的生意,还是慷慨地用油皮纸给他包起来了。有个穿着狼皮凉鞋的小姑娘,一直在后面扯追风的马鬃,手劲也是非比小可,一把就揪了好几绺。屈方宁见她一头黄毛稀稀落落的,好笑道:“你自己没有头毛,就要扯别人的呀?”小姑娘被人道破心事,愤怒地一抬头,见他的头发也是乌黑油亮,更生气了,手一哆嗦,又死命薅了一把。屈方宁脸一板,道:“我生气了啊。”他藉着眼角的威力,生气的样子可说十分有震撼力。小姑娘吓得一愣怔,手中的赃物一个没抓住,飘飘地飞到草棚那边去了。屈方宁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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