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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0 (第2/2页)
/br>叶梓叹了口气,望了望挤得水泄不通的入口:“玩大了。”一将功成万骨枯。同理可证,一个种马主角的崛起,是需要众多炮灰和反派铺路的。如果说有些人的命运会因为叶梓的穿越而产生变化,还有些人的命运就依然是按照既定轨道的。比如说肯德子爵,一个贪花好色满脑肥肠的胖子在都城里能够承袭子爵的位置,到处招摇而至今没有招来祸患,当然是有其倚仗的。他的血液足够珍贵。自愿献出的、新鲜的血液。不知从何时起,这世上再也没有出现过踏入圣域的人物,如今的强者仅仅是大剑师和魔导师这样的级别,但圣器却流传了下来。谁也说不清楚圣器的来由,但人人都知道,若是完全解放了圣器,再渺小的力量也可以一瞬间跨入圣域——即便随之而来的是生命和灵魂的消逝。王室的黄金杯、教廷的十字剑、精灵的青藤杖、兽族的狂战鼓……人类拥有的优势好似是最多的,然而心思也最不齐。黄金杯的其中一个用处,便是鉴定血缘。它的启动,需要纯净的血脉,这纯净并不指身心,而是指传承。千百年前,这世上还有和魔族相对应的天族,他们拥有雪白的翅膀和不辨雌雄的容颜,每一个都是光明神忠心的战士,在诸神黄昏中战至最后一人,举群陨落。相传肯德家族有一位女子曾经和天族有情,生下了那位天族的孩子,从此肯德的血脉中,拥有了极致的纯净。而肯德子爵,是这个家族的最后一员。想想神话上记载的天族容姿,再想想肯德子爵的模样……这样的存在,既不能充当主角的小弟,也不能充当主角的障碍,便只能成为踏脚石了。尤其泽玛西亚家族擅长的,也是检测血脉和灵魂。主角的金手指自然不容重复,重复一部分也不行,而顺应神话记载,为了给主角安上一个一看就很碉堡的身份,埃尔维斯果断是天族的血脉。他所传承的天族血脉,为“玛西亚”,荣光使者。千万年前,诸神还眷顾这土地时,流传下无数光辉璀璨的诗篇,吟游诗人们传唱着分辨不清真伪的歌谣,光明神勇敢的战士被反复赞颂,在时间中一层层模糊了面目。叶梓看原文中这一段的时候,心情十分复杂。泽玛西亚和玛西亚的读音难道真的差了那么多,就连主角检测血脉和灵魂的能力暴露,也没人能把他们联想在一起?——这简直就跟孙悟空用“孙行者”、“者行孙”、“行者孙”三个名字扮演了三个人一样,让人无言凝噎。智商何在!种马主角曾经在蔷薇公爵处听闻了这件贵族中耸动一时的意外,兽族双生子在地下拍卖会上撕裂了肯德子爵。这件事情发生在进入圣德里安的第一学年初期,而这样的拍卖会,本就不可能随时举办。半年一度的地下拍卖会,时间并不固定,会由主办方发出请帖邀请特定的人,叶梓从入口下来没有被阻拦的时候,便知道正巧撞上了。不出所料。凡是可能性大于百分之六十的推测,都值得一试,至今都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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