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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2 (第2/2页)
闪烁把一旁的衣服拿过来放在他哥身上。唐柯随手就把那衣服一扔,挑训说,“难不成晨晨没本事把哥身体弄热”,随后变脸故作失落垂下头,“还是说晨晨不喜欢看哥的身体了,也是,老男人的身体有什么好看的”。唐逸晨怎么觉得他哥说话的口气越来越像以前的他,很是无奈,拉过他哥的手伸向他早就硬邦邦的下体,“哥,你就别挑逗我了,我忍不了的,我现在很想跟哥说说话”。感觉到那硬度,唐柯心里冒出丝丝窃喜,看来他的魅力还是在的。在唐柯想说不用忍的时候,唐逸晨又说了一句,“哥没反应我是不会做的,在那之前,哥还是乖乖躺着,我不想把哥伤了”。听到这话唐柯只好妥协,只能在心里不断祈祷沉睡的身体快点醒来,面上却恢复聊天时的样子,“晨晨,你可以跟哥说说,你这三年是怎么过的吗”?唐逸晨调整好姿势搂着他哥,回想起那段日子。那时他走的时候,就拿了他以前扔在抽屉的几百块钱,留了张写着,勿念保重的纸条。他知道他哥第二天不见他一定会叫人找他,就算他之前是那样伤害他。他也不太记得当时他是怎么走下山的,怎么拦了路边的巴士离开那里的。那时的他整个人都混混沌沌,像个没心的人,随处走,只想着离开那里越远越好。之后,他坐着那大巴去到一个偏远的县,除去车费身上的钱也所剩无几,那时他也不在乎,甚至在想,就这样死了也挺不错的。那是他第一次流落街头,晚上经过电器店的时候,就看他哥的寻人启事。他离开了还没一天,他哥就那么急得找他了,心里更是觉得很对不起他哥,也为不想活的自己感到羞耻。怕被人看出来,他用尽剩的钱换了套衣服,剪了个头发,脸上也抹了点灰,把自己弄的脏兮兮的。刚开始,他什么都不会,身上还有些傲气,吃了很多苦。就在那几天,他经历了无数次第一次。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流落街头跟去工地打工,被流浪汉赶着走被老板骂。因为刚开始怕被人认出来,他不敢在热闹的地区找工作。人都有一股倔劲,那时他想着只要不被人找到活下去就好,他硬是那样挺过了那段艰苦的日子。甚至有时想想,除了吃喝住行没以前好外,其他都还好,最起码心里不在被他哥全部占据着,不在想着那让人痛苦的爱,因为生存都困难时哪有精力去想那些有的没的。就那样,每当他存够可以离开这城市的钱,他就会赶往下一个地方,除了他哥那个城市哪里他都无所谓。因为他没有身份证,他只能去坐大巴,还要提防被警察查身份。这些年,他搬过砖、做过服务员、发过传单、摆过摊,做过很多底层人员的工作,练就如今把他扔哪都不会饿死的本事。渐渐地,他爱上了这种漂泊的生活,仿佛心也从那禁锢中挣脱出来,变得洒脱。偶尔,他也会想念他哥,单纯的想想。到现在,他也不记得他去过多少城市,走过多少地方。他之所以现在不用手机跟看电视,是因为一开始怕看到他哥消息的原因,后来是因为习惯了。有时,他都感觉自己像个人不老心老的老头子。其实,他之前说回去看他哥是真的。他会在这里待那么久,也是想着差不多该回去了。顺便把身份证拿过来,把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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