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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0 (第2/2页)
>平时一些颜儿女孩身上都会备着一条方巾什么的,田阿爸也不知道说过多少次,但是小七总是记不住(这丫的根本就是不想带),后来云天就总是身上带着块。“谢了。”接过来随便擦了擦,然后揉吧揉吧几下往腰带里这么一塞,动作很是流觞,“梁叔说的啊,我没想过,而且我又没学过字,根本就是一个字丁都不知道。”学医是很不错,上辈子那可是他的梦想,可惜身体的缘故,他与什么都无缘。“没事,梁叔都可以教你,只要你想学。其实梁叔的学问可是很高的呢,正好,等过些日子他不忙了,让梁叔教大家读书识字吧。”“嗯?这样可以吗?会不会耽误梁叔的事?”听到可以读书,小七心里也是激动的,不认识字是在也是很苦逼的事儿,虽然这在大陆上是很普遍的事。“嗯......”“小七-小七-小七--”正当云天还想说什么的时候,突然叫小七的声音由远而近,待声音到跟前的时候,两人才发现是大壮。只见大壮跑的满头大汗,气喘吁吁的跑到菜地坡上面(菜地是在一个小斜坡下面),当看见李树下的两人,大壮赶紧朝着小七招手,连声说道:“小、小七,云天,阿爸叫你们快回去,有客人来了,找你们的。”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道啥时候豆角才有卖☆、23田家有儿要说程锦文从小也是个聪明的娃,自他爷爷那代来到葫芦村定居以后,给村做了不少的善事,也因此得到个大善人的称号,而他父亲也是个踏实的人,继他爷爷之后给村里的孩子教教书写写字,忙时也会和他阿爸一起下地去忙活,日子倒也过的安稳,到了程锦文这的时候,程锦文却和他的爷爷父亲不一样,一门心思的想出去闯闯,不愿就这么一辈子呆在小山村里,因此等到他长大点懂事的时候就跟着镇上的人学着做生意去了,把他父亲气的半死,不过他爷爷倒没说什么,只是说了句--想做就要做好,于是这句话成了程锦文一生的至理名言,辛苦了十年,终于算是做出了些成绩,早在几年前他就把一家人全都给接到了三河镇里居住了,并且他们家也成为镇上的有钱人之一。程锦文可以说也是个眼光独特的人,脑子也很灵活,不然也不会以十八岁的年纪就开了两家米行,布行,最近正在忙着开家酒楼的事。这不,乞颜节的那几天,他就马上发现了镇里才刚出现的箩筐篮子,待留心观察了些日子,觉得这些东西的需求量大,很有市场,如果能控制下来那也是有些利润可赚的。看着自家阿爸和下人每天挎着篮子高高兴兴的到街上去买菜(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买来的),程锦文暗暗点头,把此事放上了心,托人稍微打听了下,知道了原来是葫芦村出来的,但由于当时他还忙着那家新开的酒楼的事宜,暂时腾不出时间,没想到这一搁就已经过了两个月有余了,楼里的经营也已经正常,他这才有时间考虑这件事,今天一早他照旧到楼里逛了一圈,出来的时候正好看见梁清影赶着驴车往城门外走去,便赶忙追上前去。因为对这件事多留了心,因此对于葫芦村里出来的人他自然也是会知道的,何况像梁清影这样是新来的面孔,而且据说医术又很不错的,就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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