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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95 (第2/2页)
“……好吧,我信你。”“千里,个人层面上,我很佩服你,有你这样的对手是很大的乐趣,只可惜我们不是处在同样的条件下,你的失败是注定的。”逆鳞说。“话别说得这么满啊,”千里乐呵,“你这是在拐着弯想挖我吗?”“公会层面上,我当然希望你加入我们。”“你不觉得我们的定位冲突了吗?”千里突然问道。可不,他们都是指挥,都是远程,各自在自己的团队里担任的角色几乎一毛一样。“宏观来说,公会的人才越多越好,不必定会冲突。”逆鳞淡定地回应。“可是自己带大的孩子才有成就感嘛,就像你在神之光待了也挺久了吧……?谁起步不得经历些蛋疼的事啊,咱家的孩子还小,需要时间发展。你也经历过,你应该懂啊。”千里说。神之光别说当初,就是直至今日,也仍承受着其他大公会异样的目光。“我们当时大概花了两个月时间就到差不多现在的规模了。”逆鳞说。“……你当我没说过。”千里一阵心酸。好累,他再也不想跟土豪聊天了。“不过,”逆鳞话锋一转,“我看好你们。”“啊?”“很期待你们接下来的表现,”逆鳞说道,“加油。”半晌,他主动终结了这段对话,“再见。”通话结束。千里站在原地呆了呆,他承认,逆鳞是他见过脑回路最神奇的人。通常被他阴过的对手,无不对他咬牙切齿、恨铁不成钢,他们的情感无法接受自己输给了一个使用旁门左道战胜自己的对手。对此,千里早习以为常了。逆鳞呢?看似冷若冰霜、高不可攀,跟熟人打个招呼都懒的那种,却特意打个电话来,告诉千里,他看好他们。逆鳞自己最清楚,这一切的原因很简单。他仿佛看到了另一个自己。只不过,是逆境中的自己。LDM的芸芸众生中,暂时而言,最值得逆鳞在意的,只有三个人。天狼,女王,千里。一开始,逆鳞以为天狼和女王是同一个类型的玩家,越到后来,越深刻地感觉到他们之间的区别,但无法改变的是,他们身上独有的特质都令逆鳞难以望其项背。是的,逆鳞坦诚自己做不到,好在他没有强迫症,人总有其所精与所不精,他只要以自己擅长的方式去做好应该做的事就行。尽管表面上,千里嘻嘻哈哈,吊儿郎当,可数次交锋下来,逆鳞看懂了,千里和他是一样的。他们都以一种很认真的态度去对待游戏——他们独有的认真。和大部分玩家不同,他们甚少意气用事,也甚少被偏好和情感左右,他们唯一的偏好就是他们的目的。他和千里的共同点是利用一切能利用的环境和条件,使用最合适自己的方法去取得最终的胜利。人人都说吾名之族猥琐,唯有逆鳞明白,不是千里喜欢猥琐,而是猥琐是他们唯一的出路。逆鳞一般不猥琐,是因为没有这必要,他拿着一手好牌,他可以打得理直气壮,反正怎么打都是赢。他不止一次地设想过,如果他处在千里的位置,手下是一支称得上乌合之众的队伍,没有任何资源上的优势,要不断地面临以寡敌众、以弱敌强的境况,他又会怎么做?恐怕,他也不会比千里做得更好。反之,如果千里处在他的位置呢?如果是千里拿到一手好牌呢?逆鳞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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