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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 (第2/2页)
>从沈浮白曾经穿两只不一样的鞋子上热搜中就可以看出,他私底下对自己的着装毫不在乎,并且极其漫不经心。临出门在衣柜里就近原则随手抓件衣服也是常有的cao作。但准备去见姜珩就不一样了,那必须得从头到脚都好好拾掇,不美出银河系他不姓沈。所以小林已经做好在门口等上半小时的准备。他靠在门板上,百无聊赖地看着手表,数着秒。数到第180秒,门再次被打开,倚着门的小林猝不及防跌到地板上摔了个屁股蹲。沈浮白眼疾手快地避开一步。他这小身板可扶不住。青年打扮得全身上下都透露出“我很粉嫩”的气息。粉色鸭舌帽,粉色印花连帽衫,粉色运动裤,粉色帆布鞋,如此娘娘腔的配色硬是被逆天颜值完美拯救,穿在他身上只觉得精致动人。沈浮白半摘下玫粉色墨镜,露出漂亮的桃花眼,声音很悦耳:“没事吧?”如果此时一名霸道总裁站在沈浮白面前,一定会在心里想:这个男人真是该死的甜美。可小林是个直男。所以小林只是默默爬起来,上下打量沈浮白,憋出一句:“你好sao啊。”沈浮白:“谢谢夸奖,我就是人群中独领风sao的一枝花。”“这次怎么这么快,才三分钟就出来了。”小林很惊奇。沈浮白抬脚往电梯走:“我急着见珩珩啊,话不多说,赶紧下楼。我要和珩珩共进早餐。”小林连忙跟上去,盯着沈浮白一身粉红仍旧难以接受现实:“你这身死亡芭比粉是怎么回事儿?你这穿的什么?你能不能对自己的着装上点心,别总恃美行凶……”“说什么呢?我这是品牌方送的时尚最新款,一身下来价值十万。”沈浮白用一种看凡人的目光睥睨天下。小林感受到了金钱的力量,怂怂地闭嘴了。但他还是要在心里呐喊:我不懂时尚!-酒店三楼也是餐厅,每天早上六点到九点供应早餐。小林这么急吼吼地把沈浮白叫起来,是因为剧组固定早上八点报到,他得留出两个小时让沈浮白换衣服吃饭赶路。沈浮白一出电梯就风风火火往餐厅走,走路带风,饿死鬼投胎似的。只有小林知道他只是想快点见姜珩。沈浮白从电梯出来进入餐厅,一路上吸引了挺多人注意的。住在这家酒店的要么是从外地来出差的公司高层,要么是本地富豪公子哥——一般人还真消费不起这里的一夜。一群西装革履的商界精英中,一身粉红明艳张扬的青年格外引人注目。纵然戴着玫粉色墨镜和鸭舌帽,也可以从露出的唇瓣和下巴看出这张脸是多么完美。肤白貌美大长腿加上露出一截的清瘦胳膊,不由让人想到尤物二字。他是沈浮白,以美貌著称,醉倒万千男女的沈浮白。无论到哪儿都是焦点。沈浮白的知名度很高,再不关心娱乐圈的人都或多或少听过他的名字。只是在场的都是见过大场面的成功人士,就算内心惊艳,面上都不会过多表露,更不会兴奋地上来要签名求合影。-餐厅某张桌前,一名着红色西装的俊美男人眯了眯眼:“一分钟内,我要他的所有资料。”身旁助理张口就来:“沈浮白,一个很火的大明星,盛娱公司的。”老板看上其他人他还需要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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