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黑迦勒底二三事_英格拉姆华丽的大冒险(中)【夫目前犯(并不)】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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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格拉姆华丽的大冒险(中)【夫目前犯(并不)】 (第4/5页)

停……我会解释给你听的啦……你力气也太大了,真是人类吗……”

    “……嘁。”

    连体弱这一点也和爸爸差不多吗……金发青年虚着眼,盘腿坐在床上,一副不把他说服就别想走的兴师问罪模样。

    “我非常喜欢小小姐……别瞪我啊,不喜欢的话最开始就不会捡来了。但那跟爱是有区别的,人收养流浪猫狗,总不可能是想和它上床吧,我的心情就与这类似。如果小小姐的才能不是很优秀的话,我愿意养他一辈子,就是喜欢到这种程度。”

    天理停顿了一下,稍稍举起手示意对方先不要反论,接着便继续说道,

    “英格拉姆君,既然你对我说了那样重要的话,我就要用同样分量的话语来作为回礼。接下来的事,我还是第一次对别人说。”

    “我第一次见到小小姐,是在某个大雪纷飞的冬日。风很大,卷起的雪花,就好像刀子一样割在人的身上,走起路来又艰难、又容易滑倒。那时我是个游手好闲、没有目标也没有任何牵挂的男人,因此、虽然那种天气没有人会凭自己的喜好出门,我还是因为太无聊而离开了暂时的住所。”

    “理所当然地,没有多少正在营业的商店,连我驻足最多的酒馆,都只是亮着灯,而没有挂出营业中的牌子。转了一圈之后,我只得扫兴而归。就在这个时候,我看到了一个异物,由于几乎和雪地混成了一个颜色,我不得不更靠近些,才能意识到那究竟是什么。”

    “那是一个人,准确地说、是个小孩子,就那样倚靠着墙面,一动不动地坐着。最初,我以为他是失去意识了或者死了,但他的眼睛依然很有神,身体也偶尔会颤抖一下。那孩子的来历并不普通,首先,他是亚洲人,在那个偏僻的北欧小镇,除了作为旅人短暂停留的我之外,就没有其他亚洲人了。而且,他穿着一件对儿童而言有些不大合身的实验服。最重要的是,那异于常人的反应。”

    “那种温度,穿那种单薄的衣服,每待在外面一秒,都是地狱般痛苦。可看到我,他不求救,即使他已发现了我在观察他。如果他想求救的话,本也轮不到我的,他就在酒馆背后那里坐着,只需要挣扎着爬几步,或者大声呼救,里面的人就能听到了。”

    “我基本是个信奉自由主义的人,如果对方不向我求援,我也不会多此一举。但那一次,我却难以就此离去,或许是人类劣根性的好奇心作祟,我止不住地去幻想。他是从哪里逃出来的吗,既然千辛万苦地获得了自由,为什么又不珍惜。这种矛盾的神秘感就是如此吸引着我。”

    “意识到了自己是活着的,所以不愿再被掌控;不知为何而活,所以没有求生的意志。若要这孩子存活下去,非得有人主动对他伸出手不可——我从来没有做过类似的事,却毫不犹豫地跪在了雪地上,把手递到了他的面前,心中前所未有地期盼着,他能握住我的手。”

    “当真正握住那只手时,一种莫大的欢喜与责任感便开始驱使着我行动,我非得帮助他、非得让他的才能开花结果才行。这是命运赋予我的使命,而我就是为了他、才诞生到这个世界上的,我人生的一半应当是属于他的。”

    “你说那孩子只有和我在一起时才会笑,我不否认,但他并不是一开始就会笑的。虽然是抱着养宠物一样的心情,但那时我也没想到,那孩子不会说话。啊、当然不是说他是个哑巴……但他不懂得人类的语言,自然也不明白与人交流的方法,也没有产生、表达情绪的能力。万幸,他的学习能力很强,差不多不到三个月,我就已经可以带着他出门、而不用担心被人怀疑是拐卖儿童的犯罪者了。”

    “对、他的学习能力很强……连本来并不是与生俱来的事物,也能模仿得很好。人呢、为了生存下去,必须有个目的,哪怕只是今晚晚餐吃什么的这种程度。但他、天生就没办法产生类似的期待,所以,不得不为自己寻找一个生命的意义,也就选择了离自己最近的我。”

    “凛这个名字,是我取的,很可爱吧?因为小小姐有着凛然高贵的心灵,就像幻想世界中的公主、或者大小姐一样。既然名字出于我手,那么,至少姓氏想让他自己来决定——只要不是天宫,什么都可以,我是这么对他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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