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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4 (第2/2页)
u。”那首在某个月夜,秦越鸣不经意间按响的车载广播里放的音乐。秦越鸣的脑海中也想起那天的事情,轻笑着,接上他的曲调,捧着他的面孔,闭着眼睛亲吻他,慢慢地吟唱:“Iloveyoubaby,andifit\'squiteallright,Ineedyoubabytowarmthelonelynight,Iloveyoubaby。”两人一起哼起来,叶思栩趴在他怀中作怪:“我想抽烟,我想喝酒,我想纹身,想干很多坏事……”他软软的手指头揪着秦越鸣的耳朵,“想和你一起,干很多坏事。”秦越鸣没做声,抬手拍在他的光pi股上,清脆响亮,啪的一声。他仰头深沉地笑:“不可以,都不可以。”但是不被允许,才想去做。谁的心里没有住着一个叛逆的小孩子呢。叶思栩皱着眉头,咬他,挑着一块软rou就乱Ken,像极饿了好几天的小蜗牛。“那等我三十五岁,中年叛逆。”“哈哈。”秦越鸣笑了。这是他丢在书房的一本剧本的片名,。说的是一个循规蹈矩的男人,按照世俗常规结婚生子后,三十五岁那年,老手玩叛逆。他在和太太的床上告诉她,他要不负责任的净身出户。全世界都以为他出轨,他同性骗婚,他精神分裂。只有他自己知道,他不想工作,谁想工作?也不想被太太管束自己每天大号的用纸量,谁会喜欢自己结束大号后,太太来检查纸篓?他想离家出走,想去做一切没有做过的事情,想去意大利街头弹吉他唱国歌,想去雷克雅未克和天鹅接吻……一开始不理解他的太太,最后第一个支持他,因为她说——我烦透了那个从我□□出来的小崽子!他要不是我生的,我真想打死他!于是这对中年夫妻甩下一切,一起去了古巴。每天看街头的老头子做香烟,可以傻呵呵地看一天。剧本里没有色彩,没有细致的服装描写,但叶思栩看这个剧本,脑海里天是蓝色的丙烯画,云是白色的棉花糖,男主角一定要穿明黄的毛衣搭配墨绿的粗灯芯绒喇叭裤,而女主角烫一个摇滚朋克年代的爆炸卷发,抹紫色的亮片眼影。在洪都拉斯的街头,两人一起拿着二战时期的复古行李箱,遇到识货的小偷,被盗窃行李箱,两人手拉着狂奔追小偷,用响亮的中文骂人,用蹩脚的英文求助……他将这些漫无边际的想象告诉秦越鸣。秦越鸣越听越喜欢:“那就加进去。”叶思栩疑惑地看他,依旧闭着眼在笑,他趁机问:“那我要纹身呢?”“不可以。”秦越鸣一口否决。叶思栩倒下去,并不高级的弹簧床抖了抖两人,似乎还有什么绷断的声音。也许是某根弹簧,也许是某根弦。秦越鸣拽着他背过去,狠狠地又折磨了他一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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