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自有颜如玉_分卷阅读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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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5 (第2/2页)

也是个自省自觉。若是这个作者偏偏要跑到别的网站上偷摸写文,还占着长林外签约的便宜爬榜攒推荐,除非马脚遍地明目张胆,否则哪里抓得过来。

微博上面关于霸王条款的事情一闹,长林外便也顺水推舟,做了些改变。虽然签得还是人身约,可执行起来却更像笔名约。作者在网络空间里发表的任何作品必须在长林外独家发表,所有作品长林外享有独家代理权,而要是在别处用了在长林外写文的笔名发布了什么,版权归属、改变代理也是归长林外的。可作者自然人的本职工作,若也与文化产出息息相关,那在不利用长林外的资源下,只要提前报备,让编辑心里有数就没事。

不过沈枢这情况也是有些特殊。他用回剑履这名字写的虽然并未动用任何长林外的资源,直接走出版,写的也压根不是耽美文,可这本书一出版就火了,销量喜人热度满满,和长林外不以作者人身约影响作者三次元生活和正常工作的本意似乎有些背道而驰,怎么看怎么像沈枢占了长林外的便宜,变相违反了签约的合同。

若要细细掰扯开来,要是你沈枢不以艾晴柔之名在长林外写作,出版社又怎么会找你约稿,相信你写的其他作品呢?说到底,还不是靠你在长林外打拼下来的名气?

书火了之后沈枢也有过一些惴惴不安的时刻,可他也不想在这件事情上面全然服软,乖乖朝长林外承认自己的不是再赔偿点违约的损失。他辞职之后努力想过,自己确实是想吃文化产业这碗饭的。可光靠在网络上面连载和耽美这一条窄道,他也不太情愿。长林外面对女性群体,给不了他发挥其他题材的空间,写出这样的作品,收获主流出版市场的认可对于他来说不仅珍贵,更是在经营一份属于自己的三次元事业。只不过这份事业的性质与他网络上的身份性质有些相似、利益有些重合,仔细盘算下来他似乎有些理亏……

到后来还是蒋非亲自授意了珂桀桀和站长,明确表示沈枢的情况仍然适用公司“不以人身约合同过度约束作者三次元工作”的原则,更表示了对作品的欣赏。蒋非管着这么多作者,深知沈枢身上的商业价值绝对不止目前这点,所谓“人妖号”带来的热度,作品本身的质量,稳定的更新与几年来沈枢带来的万千读者都让蒋非觉得没必要跟他过不去。让这样的作者承你的情,比跟他撕破脸带来的好处更多也更轻松。

更何况长林外的传统一直是以咖位说话,为网站达到一定效益的作者都有机会在续约时和网站协议更改合同内容。蒋非也非常大方地在和沈枢新的五年约里将人身约正式改成了笔名约,只对艾晴柔这一笔名下的所有文化产出享有独家代理权,更在改编分成上和沈枢达成了你八我二的超优惠待遇。毕竟以蒋非的眼光来看,艾晴柔的才气与人气都还在稳定上升阶段,远远没有达到极限K值,未来潜力无限。

蒋非的算盘自然是打成了的。沈枢如今在他面前言笑晏晏,又表了五年的忠心,还亲自来一趟长林外做访谈,都是这种宽容种下的善果。

与蒋非简短寒暄完毕,沈枢就跟着珂桀桀去把续约合同给签了。而他前脚出了会议室,后脚就被珂桀桀拽到员工休息室,一个女孩子坐在沙发上,茶几上摆着一只录音笔,一副赶鸭子上架的架势。

“珂姐,这个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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