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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88 (第2/2页)
时,要付出的代价,却是这的几十、甚至上百倍多。即使宋律上早将艄公“邀阻”客商,“横索”财物的行径定为重罪,仍是屡禁不止,只手段温和迂回许多。威胁殴打等容易留下证据的,因畏于严惩,一般是不会再有的了。但他们仍是手段百出,就拿最简单的一招:只消将商船长期扣在渡口,以存在问题为由,语焉不详地不住进行盘查,往往就能达成目的。尤其是外出雇船运输货物,纯粹是为做生意的商贾,最受不了被耽误时间——每被多扣上一日,就得多付船上雇员、商行伙计食宿等费用,更别说心里同时还得承受的煎熬了。若是以保存时限较短的物件为货品的商家,更会心急如焚,宁可多付些巧立名目的‘通行费’,也不愿眼睁睁地看着一船货物就此报废。陆辞在汾州为官时,曾在卷宗中翻见过,曾有一常往返于汾、汴两处、以贩卖新鲜鱼虾的豪商,就是因交‘通行费’时未令人满意,因此受人刁难,被强扣过几回。等三五天后被放出来时,虽人是毫发无损,但鱼虾却早已死尽,只剩满船腐臭。几番下来,就生生被折腾得倾家荡产,最后愤而自缢的惨剧。陆辞不奇怪总有人敢顶风作案,他只纳闷,怎么这伙人宰过往肥羊时那般胆大,都敢宰到他头上了?莫不是认定了京官返乡时,通常无权干涉地方官的行政这点,才这般有恃无恐么?陆辞仔细一想,忽就明白其中关窍了。并非是他们胆大包天,而纯粹是不知情罢了。他因自己出这趟远门,并非是奉了公职,所以极其低调,雇人也只是通过牙行从渡口雇的,从未宣扬过身份。他为官身的信息,只在离京时在中书省和御史处留存,并未在公验上标注。公验上所登记的,唯有他出行的目的,要往何处,途经何地,逗留几日,以及所携的具体人和物等。因此在这船上的,除了他所带的三名下仆,以及狄青外,并无人知晓他的真实底细,仅能从他所携的满船准备在分密州或是倒卖、或是赠给亲友的商品上,外加所带下人的数目上判断,他家境颇为富贵。单从他只讲究舒适、而不需奢华的衣着打扮,极轻极俊的年岁相貌,以及船中所载来看……几乎所有人都会以为,他为哪家豪商富贾家的子弟,且是头回独自出门做生意的,而丝毫不会往他本人就是朝中从三品的大官身上联系。宰客宰肥也宰生,陆辞乍看是两都占了,自然躲不了被敲诈上一笔狠的。林牙人在接下这活计,也充分考虑了这点,在真正遇上时,并不觉慌乱。破财消灾,正常情况下,要个四五贯也就顶天了。只在交涉时,他愕然发现,对方显然摆明了要欺负他雇主年岁小,多半没有自个儿出行的经验,所载货物又价值不菲,瞧着颇有利可图这点,因此竟是来了个狮子开大口,一要就是极不客气的一百贯。一百贯!林牙人被狠狠地吓了一跳,差点没被气死。他可看得清楚,就连方才被有说有笑着放行的那一整只船队,都没要这么多。他正头疼得不知该如何还价时,陆辞就来过问了。尽管有暴露他没甚能耐之嫌,但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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