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标记的金丝雀_分卷阅读1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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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3 (第1/2页)

    会有闲情回顾过去呢?”

他跟秦冕只有一面之缘,他居然还奢望这个人能记得他。原来是白鹿自己钻了牛角尖,秦冕太可怕,总能撩起他多余的小情绪。

书上明明说,忘记过去等于背叛。可惜对象只适用于普通人。

有些人,生来就不会被繁琐的规则限制,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规则。

正如秦冕把白鹿忘了,这于他也是一种风情。

高扬像只长臂猴,突然从身后挂在白鹿肩上,“哥,发什么呆呢?是不是我技术太好,太舒服了?”

白鹿被他吓醒,费力将这只半路空降的长臂猿从身上扒下来,“这么快?这个肩膀揉得太便宜了吧?”

高扬一脸坏笑,指着白鹿锁骨,“哥你看,我捏的,像不像吻痕!”

白鹿这才低头看自己肩膀,皮肤一片粉。锁骨那一块被重点照顾过,有些淤血,确实像吻痕。遂一爆栗敲在高扬额头,“臭小子!你再捏高一点,衬衫领都遮不住了!”

高扬抱头求饶,盯着白鹿瞠大的眼睛在这个温度里流光玉彩,像是突然忘了痛,“哥,你的眼睛真美!真的,我之前这么说你嫌我马屁,可是我真觉得它们很漂亮!”

白鹿一怔,喉头微抖,似是想起一段过往。他嘴唇张阖,急于掩饰心慌,索性抬高左手,作出势要打人的动作。可在碰到对方身体前又猝然停下,他冷静下来,翻手抓着被褥朝高扬脸上扔去,“你鞋都没脱,赶紧从我床上下去!”

白鹿在城市五环外租了一间不到四十平米的一室一厅,高扬平时跟爷爷住,离学校近,只在周末或者有事情才来这里找他。

白鹿把高扬送走,驻足在门口墙上碎角的等身玻璃前,转了转脸,再一挑眉,这双眼睛的确还行。除了棱挺的鼻梁,这是他第二满意的部位。

眼里的光只停留不到两秒,白鹿叹了口气,自言自语,“眼睛好看有什么用呢?若是不会看人,同瞎子无异。”

事不过三。他告诫自己。

白鹿一共遇见过三个人,时间或长或短,喜欢或浅或深。可惜这包含秦冕在内的三个人啊,如今都成了陌生人。

“秦冕。”白鹿对着镜子喃喃。

昨晚最后,那个声音又来了。

他分明看见秦冕嘴唇在动,却一个字都听不清楚。秦冕表情疑惑,白鹿落荒而逃。

脑海里的声音,阴柔古怪尖酸刻薄,“白鹿鸣你竟然还喜欢他?你有一百种说辞可以让他永远厌恶你,你这样惺惺作态是给谁看给谁看?”

“你就是做作你就是贱你不配得到爱!”

不管他逃走多远,这个声音总是如影随形。

“你别想忘了你肮脏的过去过去过去!”

他终于想起来,这难听的声音不是别人,正是他自己的。白鹿无比疲惫地仰头靠在墙上,“白鹿鸣已经死了,为什么你还不放过我?”

第九章跟个MB谈感情,你不介意吗?

秦冕正在走神,杜衡生将平板横在他眼前晃了晃,指着两根斜度感人的红线让他看,“之前让你买的股票,你到底买没买?”

秦冕漫不经心瞥一眼,“小打小闹,没工夫。”

杜衡生一勾嘴角,往后一仰窝进沙发,“那我们秦少爷的工夫都用在哪里了?”他突然想起秦冕上一个项目还在收尾,又问,“秦蔚是不是快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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