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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早让你感受一下,那种快乐! (第2/2页)
> 可他怎么能叫出自己的名字? 大半夜的,不会遇到混混色狼了吧? 混混,总会随身携带刀吧? 谢秋水火都不敢发,艰难得从他怀里挤出一点声音:“你是……谁?” 现在的她比将来还没脾气。 “你未来老公……”他草草介绍了下自己的身份:“程知礼。” 谢秋水无语了一瞬。 长得人模狗样的,为什么会说出这种话? “其实我是从未来来的……”他越说越离谱:“以后我们会结为夫妻,幸福得牵手一生,你呢,很黏很黏我,总说我们相识应该更早一点,所以,我重生之后,就来找你了。” 谢秋水倒吸一口凉气。 警察叔叔,这里有个神经病! 程知礼看着谢秋水那大感震惊的样子,开始自说自话:“我知道让你一时间很难相信,可是我了解你一切,你最喜欢吃的水果是香蕉,因为香蕉不用洗,剥皮也简单,不喜欢吃带壳类的海鲜产品,因为懒得挑壳,你不喜欢一切麻烦的事情,所以遇到事情第一反应,就是躲避……” 确实了解她。 谢秋水狐疑得看着他:“你是我朋友找来恶作剧的吗?” 可是想了想,恶作剧怎么能连吻都搭进去?随随便便,舌吻似乎很熟练的样子。 是哪家夜店的牛郎吗? 程知礼继续说着她的特点:“你朋友知道你喜欢的口味吗?不喜欢吃甜品,就喜欢酸辣的,怀孕时候……”他默了默:“怀孕时候,却喜欢吃甜的了。你未来的孩子,小名叫洛洛,因为你最喜欢的小说主角名字,就叫洛洛。” 会算命的牛郎? “还有……”程知礼忽然弯起眉眼:“你左边腹股沟里,有一颗小小的痣。” 谢秋水面色一变。 警察叔叔,这有个偷看女生上厕所的会算命的牛郎! 能偷看女生上厕所的,肯定是个变态。 跟变态不能讲道理。 谢秋水顺着他:“哦,好,那,我们顺其自然,未来再见?” 她蹲下身去捡起地上的书,转身就要离开。 程知礼却跟了上来:“其实我来找你,也是顺着你自己的意思,你说你遇见我太晚了,错过了太多,如果再来一次,希望我能早点来找你,你就能早点,体会那种快乐了。” 谢秋水加快了脚步,怕他觉得自己没听他的话,把他惹烦了,动怒动刀子什么的,便随口应道:“哪种快乐?” 谁知他拉住了谢秋水的手腕,接过她手里的书:“去那边,现在就可以让你稍微体验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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