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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7章,心血来潮的念头(求订阅!) (第3/3页)
张宣说:“我老舅讲,好像是威斯敏斯特大学吧。” 陶歌点点头:“这学校还不错。” 张宣没做评价,谁还不知道谁? 就那不当人的表妹,谈成绩就拉到吧,用钱和人脉弄进来的。 陶歌问:“要不要去看看?” 张宣摇头:“这可是个磨人精,过几天再说吧,先办正事。” 等餐期间,几人聊到了罗琳。 谢琪说:“罗琳如今人在曼彻斯特。” 张宣顺嘴问:“在那干什么?” 谢琪说:“在那边看曼彻斯特的球赛,同时也考察曼彻斯特的球队。” 张宣愣了愣,转头:“考察球队?我没听错吧?她想买球队?” 陶歌接话:“是有这个想法。” 张宣蒙了,前生罗琳没有这一出啊!今生怎么回事? 见他困惑,陶歌解释道:“她这也是受我的影响。” 张宣问:“你点拨她的?” 陶歌说:“罗琳现在的名气和地位在英国正处于急速上升期,但离真正的贵族还差了些。 所以我建议她买一支足球队,这东西在英国的影响力就同法国的葡萄酒庄园一样,拥有就是身份的象征。” 张宣问:“她看上的是哪支球队?” 谢琪说:“蓝月亮。” 怕他听不懂,莉莉丝跟着补充一句:“就是曼彻斯特俱乐部,也叫曼城。” 曼城他熟悉。 但曼彻斯特的另一支球队曼联他更熟悉。 问:“为什么不考察曼联?” 莉莉丝一句话就把张宣的好奇心堵死了:“罗琳是曼城的死忠。” 张宣:“......” 好想问一句,罗琳现在的钱够吗?罗琳会经营吗? 不过随即想到这是90年代,这是西方世界,以哈利波特的恐怖圈钱速度,罗琳钱大概是够的,而钱又可以做到真正的万能。 其实说到买足球队,他都滋生了想法。 以他现在的受欢迎程度,身份应该不是很大障碍。 别的不说,张宣根据后世的一些记忆,挑足球队、教练和球员不说百分百吧。但也八九不离十了,这是一门稳赚不赔的生意。 不过稍后想到阿布在英超的结局,又有点唏嘘。 外来人终究是外来人,经不起大的波折。 不过要是选择好的时机卖掉,不仅能过把瘾,挣声望挣社会地位的同时,还能大挣一笔。 这些念头一起,或者这种想法一起,仿佛就着了魔似的,在脑海里生了根发了芽。 好长一段时间以来,他都是“按部就班”的过日子,生活没了一点惊喜。 是的,就是没了惊喜。 写书到现在,已经不缺钱了。 商业综合体中心,只要不作死,基本也是稳赚不赔。 而目前自己已经为三个大项目输血了35亿左右。 商城已经投入正常运营,每天都在大额盈利。加上银行40亿无息贷款,后续的资金基本不用发愁,也不用自己管,商城以战养战就能解决掉。 可“风声”、“潜伏”、“哈利波特”、“发条女孩”和“冰与火之歌”时时刻刻都在为自己挣钱啊? 而且还是为自己挣大钱,根本花不完。 未来这么一大笔钱,总不能放银行存着吧? 曾几何时,他觉得有花不完的钱就是人生。 可生活陷入一潭死水过后,他突然想找点事做。 这种感觉来得莫名其妙,写作已经满足不了他的需求,就是想找点其他它事做,找点儿感兴趣的事情做。 其实当初李梅提到外贸公司向湾湾买芯片、自己投资建厂制造led灯时,他有想到过做芯片。 可那也只是想想,芯片那玩意儿自己压根就玩不通。 做点什么呢? ps:求订阅!求月票! ps:大家说,本书最后一个事业做点什么好?有新鲜的建议没? (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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