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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源远流长] : 第四章[傻瓜打虎] (第1/2页)
说起这个罗旺,他爹给他取了「旺」这个名字倒不是祈求“家业兴旺”的意思。而是他们罗家;或说穰邑姬家;多少代了都是一脉单传,罗广希望讨个吉利,从这孩子开始家里能“人丁兴旺”。没想到这个罗旺有负老父厚望,混到今年三十有三了都还没娶妻开工。 陈祥才刚回过神,闻言大感惊愕,喃喃说道:「一个人?这…这…怎么可能…」。 陈祥除了收购賨族女人织的綌(註一)与絺之外,有时也会买一些賨族男人猎来的野兽毛皮及山禽羽毛,连带从猎人那儿听来不少打猎的知识。他知道老虎是无法用射杀的方式猎得的,因为老虎皮粗rou厚,除非是很近的距离才能用弓箭杀得了牠,而老虎又岂会让人大摇大摆地在近身射箭?用刀剑砍杀那就更不可能了,十来条壮汉都打不过一隻老虎。猎老虎惟一的方法就只有挖坑设陷阱,待得老虎掉进陷坑里,大伙儿就拥上去乱枪齐下将之刺死。 所以猎到老虎本来就少见,即使猎到了那也是搞得全身皮毛坑坑洞洞,遮掩起来很不容易,价钱也不会漂亮了。 陈祥想到此节,就顾不得一个人怎么能宰掉一隻老虎的问题,急忙上前细细检查起那张虎皮。 这时听得罗广说道:「小祥,别找啦!这畜牲身上一个洞都没有,那傻小子是一枪戳进牠嘴巴里的哪!」。 「哦?」,陈祥回头瞧着罗广,终于现出了愿闻其详的表情。 罗广很开心能宣扬儿子的英勇事蹟,就指着那死老虎,说道:「这头畜牲是半年前摸来村子左近的,短短五个月就吃掉了村里九个人…」,说着似是觉得馀愤未平,就踢了那死老虎的脑袋一脚,骂道:「cao你个老母的!」。 陈祥瞧着心疼那张虎皮,怕他再踢,就赶忙问道:「嗯,然后呢?」。 关于罗旺打虎的事,罗广说的难免会加点油添点酱,而真实的经过却没有那么精彩绝伦,甚至以英雄打虎故事的标准而言,还真有点过度简单平淡了些。总之,事情是这样的: 话说那隻吃人的老虎大概是与人类交手的经验十分丰富,村民们设下的机关陷阱对牠完全无效。于是村里就组织起守望巡逻队,两人一组在村子周围不分昼夜地轮班警戒。一旦发现虎踪就敲锣大喊,村里几百个男人就会抄起傢伙蜂拥而出,料那畜牲再大胆再兇猛也不敢来犯。虽说只有千日做贼而没有千日防贼的,这终非长久之计,但除此而外大家也想不出别的办法了。 罗旺平常很忙,除了跟他老爸一起打铁之外,也会抢着帮老妈干些女人家的活,诸如种菜、臼穀、沤麻(註二)、打扫清洁、生火煮饭…等等,有时还得去河里捞些鱼虾回家加菜,所以少有空间可以参加狩猎活动。再说,其实他心里也不大想和那些飞禽走兽过不去,所以打猎的成绩并不出色。不过这档子事已不再是打猎了,而是保家卫民,所以罗旺当然就义不容辞地加入了守望巡逻的队伍。 罗旺加入守望队的第三天就碰上了那隻老虎,那天的巡逻由罗旺的伴当领头,罗旺压后。前头的伴当拎着一面铜锣,而罗旺则是左手持盾,右手举枪,保持警戒。 说“举枪”而不说“持枪”,那是因为罗旺可是真的一路举着枪,就是把枪高举过肩,枪尖朝前,握枪的手虎口朝后。这样累是累了些,样子也少了点从容气概,但好处是一遇状况就能立刻射出标枪。罗旺他寧可累一点也要争取反应速度能快一点,那怕只是快一点点也好。 当时还是明日高悬的午后不久,那畜牲或许是最近干得太顺手而有点得意忘形,没等天黑就大辣辣地过来开饭了。罗旺他们俩人正走着走着,罗旺突然觉得一阵毛骨悚然,其实他什么声音也没听到。也不像一般小说里描写的那样老虎来了就“一阵腥风大起”,事实上他也没有闻到什么气味。那纯粹只是一种第六感,而且很可能不过是他自个儿在疑神疑鬼。 但罗旺立刻服从了直觉,立即向后转身,举起木盾护身,并且将手中的标枪向前推刺。三个动作一气呵成,完全没有经过思考,而是他将私下演练过无数次的套路反射式地“蹦”了出来。 要知老虎猎食的模式是非常固定的,牠会鬼鬼祟祟地从猎物背后偷袭。先是伸爪一扑将猎物扑倒或固定住,然后再凑上大嘴将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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